※ 引述《PauFrank5566 (PF56)》之铭言:
: 假设某女在欧洲、美国,乐透或赌博赚1000万台币
: 要如何合法的申报汇入台湾
: 这样算海外收入吗?
: 这不是脏钱,是要合法的申报
: 请问超过670w会被课20%税金吗? 感觉这不算“收入”
: 因为是合法的,我也愿意被课税
: 一切遵守法律
670W是有分项免税的,一般来说670W一次性汇款,不超过通常没事(理专或某些专业人士都这样说),但如果被抽查到要有证明,如国外薪资完税证明、股利配发、购屋成本与卖屋证明等等证明。
没有任何证明,全款项适用税率就是20%。
: 另外问题2.
: 如果国外亲戚想汇款投资,设立台湾公司,这样可以避税吗?
: 金额可能1、2亿
: 理由是买仪器或是员工薪资所得等
: 谢谢各位!
如果外国人是合法申请投资台湾,政府当然对于资本是不课税的。
但如果外国公司是OBU,实际掌控人是本国人,就是现在市面上很多顾问公司提供咨询的方式,让台商开立公司,然后资产都用公司的名义买,折旧还能抵税!问题来了,如果公司没有实际运作,能长亏不倒?
毕竟现在很多台商因为退休回台湾后,突然觉得房子旧旧的、车子也老了,脱离舒适圈,想把国外的资产搬回来,透过这种方式一方面买新房、新车、一方面又能发流动资金给自己。
结果…被连补带罚。所以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没付顾问费给我,干嘛教你这么多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