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关键:
因为户政会有不同人核发同ID这种状况,
一但发现必有一方需要去更改身份证号。
银行被政策法条新闻客诉规范到极度严谨,
一旦触及条件,相当讲求证明与查证轨迹。
推测原PO办理业务的时间顺序,
A大众卡:办卡时征求身份证,旧名。
B元大证券:开户时征求双证件,新名,大众元大尚未合并。
C元大薪转:征求双证件,新名,大众已并入元大,
此时开户检核扫到系统有同ID不同名。
估计没几人会带着户誊或名簿去开户
(上面有新旧更名记事),
银行扫描留底的两张身分证、
两段不同时间不同银行的资料纪录,
除了ID,没有任何一段“官方”记载,能够辅助证明A等于B。
仅凭著可能重号的ID,
或者极端点,可能早被诈骗集团掌握、
用来无限变造身分证的ID照片地址等个资,
让原PO继续办理其他新业务,
银行未来的问题会比投诉更大条。
———-我是更新补充———-
是我误会,B的状况应该是:
以旧名开户,后来去办过变更户名,
的确会留底更名记事的户誊,
但也是2017的“旧资料”了。
大众并入元大是2018元月,
他行事务变成自家责任,原则还是不变,
办新业务就必须留存最新资讯;
要更新已存资讯,必须用最新原始凭证;
若出现矛盾必须再次验证。
拿合并数据库过去的资料去更新资料,
有点像信用卡以卡办卡,
逻辑说得通,实际操作可能有瑕疵,有一定风险。
在没有完整配套或者经验的状况下,
一个有责任心的行员必须先说服覆核主管、
确定定期稽核时能有充足动机与完美说法、
挑战规章不会写出的详细步骤做法、
赌业管单位曾经出过但一时找不到的相关释例、
还有未来出问题上新闻能够承受被社会被公司检讨被害者哭诉的心理压力,
才能敲下键盘。
上面感觉像骗字数,但就是这么僵化,
风险趋避,限定非约转金额,真的不是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