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注意喔】定存利息逾20010元需扣10%所得税 网批: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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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苹果日报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有民众询问,在邮局提领定期存款利息,为何要扣缴税款?该局
说明,依邮政储金汇兑法规定,个人在邮局开立存簿储金帐户,按活期储金利率所领取的
利息,不须缴纳综合所得税。但定期存款利息并不是存簿储金的利息,仍须依规定扣缴税
款。
因此,官员表示,民众如有开立邮局定期储金帐户,在存单到期后,办理提款所领取的定
期存款利息,或是以分期付息的方式按月支领的定期存款利息,皆须申报综合所得税。
而依据我国扣缴率规定,利息所得的扣缴率为10%,若所领到的利息的10%不超过2000元,
就可不需要进行扣缴。意即如果定期存款利息金额在台币20010以下者,就可以不需要扣
缴所得税(20010X10%=2001)。
官员表示,一般民众通常不需要扣缴,较常见的扣缴状况第一是钱一次存非常多,因为现
在邮局利率也不高,难以一次领到这么多的利息;另一种状况是三年一次领,才有机会一
次领取20010元以上的利息,因此若民众不想被扣缴,可以选择以拆单的方式,分年领取
。
以台银一年定储、机动利率1.09%计算,一年存超过184万元,利息钱就超过2万元,专家
建议,如果在“税”的考量下,有两种方式,一、有大额存款者可用拆单方式因应,例想
存200万元,可以分成各100万元二笔,以目前利率水准,到期免扣缴10%;另外一个就是
事先申请免税卡,在领取利息单当下时,出示免税卡,只要卡上登记的累计额度未超过27
万元,即使利息超过2万元,也不会被扣税。
不过,官员强调,这仅是“扣缴”,隔年申报所得税时还是可以抵税,并非利息超过
20010元就一定会课到税,例如利息所得5万元,必须先扣缴5000元,但若隔年申报综合所
得总额仅有30万,不需缴税,那就会退还5000元的扣缴税款。(刘懿慧/台北报导)
======网友看法======
有网友留言说:人民辛苦赚钱,还省吃省用,才能存一笔钱,还要给政府抽税,太不合理
;还有人说,根本是逼民众把钱领出来消费、还可以这样?那现在还有人敢存那么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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