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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112/1303901.htm
无折存款3万元以上要留身分资料 2019元旦上路
2018年11月12日 09:31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日前有网友发生帐户莫名多了6万元,却找不到汇款人,银行也找不到人,主要就是对方
是临柜用“无折存款”的方式存入。金管会后来决定检讨法规,在8日时发布函令,规定
“无折存款”3万元以上,也要留存、汇款人身分资料,新规定2019年1月1日上路。
一般到银行存款要有存摺或提款卡,而“无折存款”是只要填单子后,到临柜按密码就可
以存钱,但后来却衍生为“汇款”方式,被许多网拍业者拿来使用,叫买方用“无折存款
”方式将钱存入卖方的户头,这样一来可以省下跨行汇款手续费,买家只先准备好钱、卖
家帐号、卖家户名、卖家无折存款密码即可,不需要留汇款人或存款人资料,也不需要出
示身分证明,却也衍生出许多争议。
金管会8日发布的函令中,主要就是在原本的“金融机构办理国内汇款作业确认客户身分
原则”新增无折存款,也就是改为“金融机构办理国内汇款及无折存款作业确认客户身分
原则”。
金管会在新规范中指出,金融机构受理临柜国内汇款及新台币3万元以上无折存款,应要
留存、汇款人或存款人姓名、身分证号码及电话(或地址)等资料。若是法人、独资、团
体或合伙事业为汇款人时,应填法人、独资、团体或合伙事业的名称、统一编号及电话(
或地址)等资料。
如果是代理人办理汇款,或非存款户本人办理新台币3万元以上无折存款者,也要在汇款
申请书或无折存款单上,加注汇款代理人或存款代理人姓名及身分证号码(或统一编号)
。
但若是3万元以下的“无折存款”,还要留身分资料吗?规范中也明订,“非存款户本人
”办理未达3万元无折存款者,应加注姓名及电话,但若是存款本人就不需要。
金管会也强调,上述规范,不只是针对各银行,也包含外国银行在台分行、信用合作社,
跟中华邮政都包含在内,全部依上述规范执行。
而金融机构要做到要求汇款人或办理3万元以上无折存款人,出示身分证明文件,并核对
汇款人或办理无折存款人的身分,与汇款申请书或无折存款单填写的资料是否相符。
不过,有下列情况者不在限制内:
1.汇款人或无折存款人如为本人,且是金融机构认识的客户,并在该金融机构留有身分资
料纪录者,得出示身分证明文件,该金融机构可依据留存的身分纪录,核对汇款申请书或
无折存款单填写的资料。
2.如为代理人,仅需核对代理人身分。代理人如果是该金融机构认识的客户,且在该金融
机构留有身分资料纪录者,可以免出示身分证明文件,该金融机构可依据留存的身分纪录
,核对汇款申请书或无折存款单填写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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