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有关于接到台新金保经的行销电话

楼主: cytochrome (细胞色素)   2015-02-28 00:49:04
小的最近接到台新金保经的行销电话,但与他们也只有单纯的存款往来,于是就不太高兴
,想说金控法第43条都于去年修法了,还有银行这么大胆在未经客户同意下就打电话给客
户做行销。
金控法43条修法前是说金控旗下的子公司得运用基本资料(姓名,电话,地址,身分证字
号,email,出生年月日等)做行销,譬如说你在OO银行开户,OO银行可以把你的基本资料
提供给同一金控下OO人寿做做行销。
但金控法43条于去年6月完成修法后,所谓的基本资料就只剩下‘姓名、地址’而以了,
这意味这若银行没有取得客户的同意下,是不得将客户除了姓名与地址以外的资料提供给
金控下其他子公司的。
小弟翻了翻当初于台新开户的存款业务总约定书,里面写到如下图
http://i.imgur.com/bdwy8b5.jpg
又于台新的官网上寻找了最新的存款业务总约定书,其客户资料交互运用声明如下
http://i.imgur.com/zipDFLD.jpg
按照台新银行自己的条文根本是自打嘴巴。去年底到其他银行办事情,柜员还拿出客户资
料交互运用同意书麻烦我签名给他做个业绩,但台新银行完全不需要客户同意就可以把资
料流出去给其他子公司也真的是太厉害了!!!
还资料保密哩?内稽内控这样过得去?
保经的行销人员还强调说它们推介的产品是储蓄专案而不是保险(储蓄险不是保险?),这
也触犯了其他相关的法规啊!
资料(电话)外流的部分应该是涉及到个资法相关的规范,这些事若是送到主管机关,金融
业者应该是会受到惩处或被要求限期改善的。
提供给大家参考,因为板上很像没有提到金控法43条修法的部分。
这些东西应该是看要不要追究而已,毕竟在未授权而取得资料的行销电话就已经是错误的
开始,更何况大部分电销的东西会有多好?
作者: even0213 (简单就好)   2015-02-28 02:32:00
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间共同行销管理办法 第1及10条.至于跟个资法之间的关系..恩..就请专家再指教了
楼主: cytochrome (细胞色素)   2015-02-28 08:58:00
但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间共同行销管理办法 第二条就写着不保险经纪人不在该办法适用范围,台新银行及台新金保经应还是遵循母法 金控法第43条
作者: even0213 (简单就好)   2015-02-28 09:31:00
但第二条里又写金控法36第二项,二到八款。总之我看不懂差别。
作者: poetryhpsh (谁要去校院青年企划师活뀩
这问题或许直接问台新客服比较快,看看是不是有个资被不当使用的问题,他们客服回复都蛮快速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