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七月中,请银行承办业务到公司内来替新同事(包含我一共三位)办理开户,
在资料填写完后,业务要求印章让他们一并带走,方便提款卡可以跟存摺同时领取。
因为个人因素我拒绝了这要求。
在前天我先打电话询问开户银行,因为时间无法配合,所以要请朋友代领存摺、提款卡,
接电话的小姐在经历重重关卡后,表示可以由朋友代领。
当然朋友那边有带我的印章及双証件。
以下听朋友转诉
他在现场等候主要原因是,行员找不到我的存摺及提款卡,最后在某行员的公事包里找到
,打电话给这位行员皆不通,最后是透过关系才联系上,成功领回存摺。
我想请问既然要印章才能领取的存摺物品,为什么这位行员可以收在自己的公事包?
而且我不认为是他好心要替我送,毕竟其它两位同事有提供印章,已经早早领回,当初承
办的业务也表示我要自行前往银行领。
还想请问可以因此放弃这户头吗?因为对这间银行跟这户头的信任感到达负数。
薪转户 银行免手续费次数 请直接问公司会计 分行经办 问者直接删文
请观看板规 大于三行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