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职中
大宝1y1m送托(已申请过留停一次六个月)
最近发现怀孕了,预产期约113.9月
但最近身心状态不适合工作,这时间离职又怕无法领到二宝产后的相关补助,想问问以下
方法是否可行?
跟公司申请育婴留停,留停期间劳健保续缴,直到二宝出生后继续请二宝的育婴留停,请
领六个月的留停津贴,这样可以吗?
而二宝出生后可领
生育奖励金
生育津贴(投保薪资两个月)
留停津贴6个月(产前六个月平均投保薪资八成)
育儿补助
但没有公司给付产假两个月薪资及产检假
不知道以上有没有理解错误?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做法呢?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