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 看到大家热烈推文压力有点大,
但还是有点意见跟疑问想提出来讨论一下。
摒除原原po的情绪性发言跟反应,大家真的能接受对病人进行侵入性医疗可以不用告知?
对于我来说有几点我感到疑惑不解
1. 验尿需要留尿,但留尿必须要用导尿管吗?之前也有护理师提出一般使用留尿袋,此与
个人经验相符。
2.导尿管放置属于侵入性医疗,以卫福部发布的sop来说需要跟病人与家属说明处置的目的
过程与可能的并发症。婴儿听不懂,但跟监护人说明以sop来说应该是需要的,这部分大家
真的可以接受?
会对这个议题特别提出来讨论是因为,我的小孩在很小的时候也经常进出医院,当时因为尿
液会污染伤口造成当时医疗团队非常大的困扰,我还很有印象当时的主治医师(正巧也是台
北荣总的主任)跟我说放置导尿管是最后的选择,并且需要麻醉来进行,当时也让我去自费
购买医院内没有常备的最细的导尿管。这种种相异之处让我感到疑惑。当然医疗处置因时空
环境病症不同而有所不同可以理解,但我的疑问是说“告知病人及家属处置的目的过程与并
发症”不是医疗流程中必要的一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