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寻了相关规定
但还是看的不是很了解~
保母收托人数:
最多4位,其中2岁以下最多2位
*但若是全日托(24小时或夜间托育)则1人占2位名额。
想请教各位:
假设1位[3个月宝宝]全日托(24小时),指的是占托育人数4位中的2位名额,这点很明
确没问题。
主要是年龄部份有疑惑?
1. 3个月婴儿(24小时),是占2岁以下的名额2位吗?还是单指占托育人数2位?
2.同时托育-3个月宝宝(24小时)+1岁宝宝(日托)+2.3岁宝宝(日托),这样有超出限
制吗?
不知道这样描述可否理解问题点?不清楚补充
主要是卡在2岁以下只能两位,那如果3个月宝宝带24小时是就占掉2位“2岁以下名额”
吗?
还请各位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