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今天(27日)预告修正“小型车附载幼童安全乘坐实施及宣导办法”,过去规定,
年纪1岁以下或体重未达10公斤婴幼童,搭乘小客车时,应安置于车辆后座的婴儿用卧床
,或后向式安全座椅,现在年龄“再延长”,新规定改成,逾1岁至2岁以下幼童搭乘小客
车时,也必须乘坐后向式安全座椅,最快109年实施。
依照目前规定,年龄在1岁以下或体重未达10公斤幼童,搭乘小客车时应安置于车辆后座
的婴儿用卧床,或后向幼童用座椅;年龄1岁以上至4岁以下,且体重在10公斤以上至18公
斤以下的幼童,应坐于车辆后座的幼童用座椅,椅面可朝前向。交通部这次修法,主要是
将后向幼童用汽车座椅的使用年纪再拉长,变成2岁以下幼童搭乘小客车时,也必须乘坐
后向式安全座椅。
交通部表示,包含美国儿科医学会在内,综何许多国内外研究皆认为,车辆发生事故时,
幼童若坐在椅面朝后向的安全座椅,保护效力会比面向前的座椅更高,因此交通部在衡酌
国际趋势与产业现况,进行法规预告修正
出处:https://today.line.me/TW/pc/article/rawWL0?utm_source=line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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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2M宝从提篮毕业之前准备要来物色安全座椅了,
突然看到这则新闻选择困难症可能有机会可以先排除掉某些选项!?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