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搬家关系所以2月要改请新保母
签约前有跟新保母谈2/11开始带
因为前面过年和搬家转换期1-2周时间
是由长辈和前保母帮忙带
考虑2月过年长又是新合约保母
因此想说签2/11开始新合约
也和新保母说好日期
不过当天签约时保母突然说
我们合约写2/1好不好这样比较清楚
也说好正式带是2/11(但钱第一个月确实没有现场讲好)
那时自己没有多想
想说以后每个月1号前付款也比较好记
然后2月就以比例去算第一个月的钱
但明天要开始带和付订金后的尾款时
保母算尾款给我们
是2月份整个费用(2/1)再扣掉订金
想请问我可以征询新保母2/11开始付款计算
还是其实签合约时就不小心被新保母误导彼此认知上有差异?
因为是新合约所以才觉得第一个月应该不用从1号开始算
而是正式带后的比例
若是延续同一个保母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
不知道有无相关经验可以了解一下呢谢谢
补上其计算给我们的2月费用
尾款费用的部分是
16000 /15(个工作日)=1067元
1067*14(个工作日)=14938元
14938 -5000(订金)=99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