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希望有妈妈可帮忙解惑~
3/6生完就请了半年育婴假,因为本身公司美商待遇不错,但后来工作奖金改制,如果复
职一个月薪资仅有33K-35K,月休十天。
我老公因为有自己的设计工作室,但收入因有淡旺季差别,收入有时不太稳定,所以
老公倾向自己带孩子,我的收入变的重要,才有办法应付小孩的日常开支。
后来有找到一份新工作,月薪45K-55K月休约十天,因本身住台南,需跨县市到桃园
上班(公司有宿舍)。
所以很纠结是否需因为多一点的薪资,而跨县市去上班,不知道有没有妈妈也遇到同样情
况,希望听听大家的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