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闲聊] 保母有跟政府签约吗?

楼主: nicky1012   2018-08-10 10:26:35
这次托育准公共化及育儿津贴,因为政策匆忙上路,配套尚未完备,家长保姆一头雾水怒气冲冲,也出现许多错误的资讯,许多保姆不愿意签约,家长领不到补助,身为家长的我真的有花时间好好去研究这次的政策,以下就几个比较常见问题提出我的看法,希望可以给版上的保姆及家长一些些帮助,不过我只针对二岁以下及保姆的部份喔!
一、为何补助给家长,却是要求保姆跟政府签约?这样是
限制或管控保姆吗?签了约之后就会有国赔的问题?
保姆不但要赔家长,还要赔国家?
1.大家如果有去仔细阅读这次的我国少子女化对策计画
就会知道,政府为了减轻家长育儿压力,最好的方法
应该是广设公托,但是这目前有各种的客观上不能,
所以就利用现有的资源,也就是合格保姆及私托,就
变成政府委托保姆及私托来帮政府完成这个减轻家长
育儿压力的政策,所以才会叫做“准”公共化,而不
是公共化。
2.既然是政府委托保姆及私托,所以当然政府必须跟这
些保姆私托签订一个行政契约,用以证明你是我政府
委托的,这个签约跟家长与保姆间的一般私法契约也
就是所谓的托育契约根本就是两回事,但是会一直看
很多说法就是要把两者绑在一起,这是件很奇怪的事
情。
3.再来就是很多保姆就说那签了这个签约就会被政府管
控限制,但是各位保姆你们在没有签这个签约之前,
只要是合格保姆也领有居家托育证的,本来就会受政
府监督啊!所以才会有居家访视员,也要求保姆每年
还要上18小时的课程,这些都是本来就存在的,怎么
会说是签了契约之后就受管控呢?
4.至于国赔这个就更夸张了,事实上在未签约之前,因
为保姆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托育小孩受伤,家长本来就
可以利用民事诉讼程序向保姆请求损害赔偿,签了约
之后只是变成,因为保姆的故意过失造成托育小孩受
伤,国家先赔给家长后,再向保姆请求“代垫”的款
项,因为保姆有跟政府签约,政府对于保姆有监督责
任,所以先由国家赔偿给家长,这样可以避免家长必
须经过冗长的诉讼程序才能获取赔偿,对保姆来说跟
现况并无两样,因为一样都是要赔偿,而且都是只赔
一次,只赔一次,只赔一次!!
二、保姆跟政府签了约之后是否可以终止?有没有退场机
制?
1.依据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未满二岁儿童托育准公共
化服务与 费用申报及支付作业要点(以下称作业要点)
第七条规定:合作对象得于预定终止契约日六十日前
,以书面向直辖 市、县(市)政府提出终止契约之申请。
其经核准者,应通知幼儿之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
照顾之人(以下 称委托人),且一年内不得再提出合作
申请。
2.这我在原文的推文中也有写到,其实是回应有位版友
说,她听保姆说若是签了约,必须经过政府核准才能
退托,如果父母耍赖,政府不核准不就一定要受托到
两岁?我不知道这个说法是怎么来的,完全不合逻辑
,作业要点规范的是政府跟保姆间的行政契约,保姆
跟家长之间签的是一般民事私法契约,根本不在这个
作业要点的规范范围内,今天保姆跟政府签了行政契
约,作业要点已经明定保姆有终止权,所以保姆就可
以向政府提出终止契约,这时政府当然要通知家长,
因为这个涉及家长能否继续领取6000元补助的问题
,至于版友说的是保姆如果要跟家长提出终止托育的
问题,当然就跟现行规定相同,由保姆直接跟家长说
:我要退托!哪里需要经过政府审核。
3.结论就是,保姆跟政府签的行政契约,保姆可以向政
府提出终止,保姆要向家长提出终止托育契约,就跟
现在一样,自行向家长提出即可。
三、托育费上限是多少?总额包含副食品、延托费、三节
吗?
1.依据作业要点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前项所定签约收费上
限,日间托育费用部分扣除政府协 助支付之费用外,每
名幼儿托育费用支出最高不得超过 当地区家庭可支配所
得之百分之十五。
2.来,我们先上图
https://i.imgur.com/iwqdTGX.jpg
https://i.imgur.com/XOYImY2.jpg
第一张照片是我从行政院主计处抓下来的各县市家庭
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年平均),第二张照片是版友
提供已经计算好的托育费的上限,计算方式以高雄市
为例,105年年平均可支配所得964009元,所以月平
均可支配所得为80334元,那么“日间托育费”的上
限就会是:80334x15%+60000=18050元。
作业要点第九条第二项明白写着:日间托育费是“扣
除政府协助支付的费用外”也就是6000元,最高不得
超过当地家庭可支配所得的15%,所以之前说托育费
被限制在8000~12000元是误解了作业要点的内容。
3.一样我们先上图
https://i.imgur.com/yg79vDm.jpg
https://i.imgur.com/m7A9ylW.jpg
这是卫福部网站上的Q&A,已经明白写着“保母跟家
长签订托育服务契约内容只要是地方政府公告的收费
项目,包括年节奖金或副食品等,都按照既有规定及
契约约定。”所以完全就跟现行状况一样可以收。
4.还是要上图
https://i.imgur.com/J8YR1Nc.jpg
https://i.imgur.com/ipvqxn7.jpg
这是卫福部公布的契约范本,直接将延托费、副食品
、三节等跟托育费分开,我们再去对照作业要点第九
条第二项,该条仅仅限制的上“日间托育费”的上限
,也就是说托育费上限总额是不含延托费、副食品、
三节等费用的。
终于打完了,虽然说是简单写,也写了超长一大段,感谢有耐心看完的各位,希望对大家有点帮助,也希望大家能够多多跟对托育准公共化政策有误解的人稍加解释,育儿的路上大家都很辛苦,政府给予补助希望多少能够缓解一点点的压力!
作者: ritachang708 (Rita)   2018-08-10 11:20:00
推~谢谢辛苦解说!!我的托婴中心没听说明会之前还在观望 听完就愿意签了 不愿意签的大概就是卡在薪资问题吧…觉得签不签保母可以自己斟酌 但是至少不要人云亦云...有时候事情明明不是这样 结果一传十十传百乱传一通 整个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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