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各位版友的热烈讨论,也给了一些想法与对策,有一些需要补充及澄清的,就一
并说明。
https://i.imgur.com/7NferQ0.jpg
附上我的合约,有注明”一对一托育”,就我的理解,这就是指一对一的照顾,没分什么
长期或临时,就是只照顾我的孩子而已。难道还有其他的释义吗??
有网友说我过河拆桥,认为+3000就享有一对一的托育服务,这是我同事的余荫。事实上
,保母收托同事家三位小孩,超过十年的时间(老大已经国二,中间的小四、最小的四岁)
,这期间他们也都是一对一托育,保母也很习惯只照顾一个孩子,今天就算我没有主动+3
000,或许保母自己也不会再收托第二个小孩(这是我的推测,没有发生所以不妄加论断)
。是我们家自己讨论后,觉得一对一也好,询问保母的意思,就是比照我同事+3000。
就我的观察,保母应该没有经济压力,我想她是站在”喜欢孩子陪伴+看重自己的保母专
业”角度,而担任保母一职,但我也不讳言,钱当然是多多益善,所以我同事的临托,就
人情与费用上,当然她很难拒绝。
PS.我不知道我同事有没有给临托费用。
有版友认为保母既然签约一对一,就不该再接受临托,我自己猜测保母她或许不将此认为
是临托,保母跟我说时很轻松的说,”只需要张罗哥哥吃午餐”,意思是不太需要照顾他
。但我真正在乎的是,哥哥影响我孩子的作息,举例而言,12:30哥哥还在吃午餐,我女
儿已经要睡午觉了;这时保母是要上楼陪睡还是在客厅陪哥哥吃午餐? 15:30我女儿要去
公园散步,但哥哥还在午睡,这时保母是出门还是不出门?
很多人要我提出”频繁”的具体次数?从去年9月收托至今,有过四次,其中一次连续一个
礼拜,什么理由就不赘述了,因为理由也是随我同事/保母说。我担忧的是有一次就会有
第二次,事实证明如此,现在适逢暑假,孩子没地方安置,这样的情形就又来了。
也有人提说多一个哥哥陪伴不是坏事,但这不是长期的陪伴,对于我女儿而言,这是陌生
人,怎么没有人说我女儿可能会因此怕生而哭闹或是衍生其他的问题…,我的老大三岁多
,如果我是要女儿有人陪伴,我干脆让她在家请婆婆一并照顾,何必再多支一笔一对一的
保母费,不就是想要她有个全心的照顾吗?
最后综合大家的想法,我应该会委婉的跟保母说我们很在乎宝宝的正常作息,希望不会因
同事的小孩有所改变或是打乱…只能希望保母听得懂我们话中的意思,若无法,我们确实
就认了。因为我们也没有要换保母的想法,当然这也非费用的问题,所以也没想要拿回30
00元,若拿回3000,保母更理所当然的接受临托,那也非我们的初衷。
至于我同事,这就真的让我很不愉快了,我认为他并没有觉察到他的临托对我的影响,他
一旦提出,保母也很难拒绝他,诚如网友说的保母对他家的孩子如同祖孙情…..。由于是
每天要接触的同事,所以就不说破了,只能默默暗许哪一天他能意识到…
落落长的一段话,再次感谢热心的妈妈们提供想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