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传产业务的工作 进去时算是国内业务 (但我有外国客人 所以偶尔去上海出差)
在怀孕前一年偶尔出差1次, 1次一周左右(因为公司也有厂房在上海)
我育婴请了2年半 这期间公司关掉了台北厂(我呆的)跟上海厂(我会出差的相关厂)
其他同事都正常给钱资遣掉了 等于我回去业务部只有我一个 跟一个新来的日籍主管
他不太会英文 而我不会日文
剩下的国外厂跑的是日商
老板要求我回去工作一个月大概要出差10天 去菲律宾或广东(这两个厂和我业务没相关
待了四年半 从来没去过)
请问大家有类似经验觉得合理吗? 我以前同事都觉得公司摆明要我自己离职
因为公司一定知道我有两个2.3岁小孩根本不可能能接受长时间出差的工作
我知道公司有让我回去上班已经不错了 但一个月出差10天 真的很......
我还是会去劳工局问问
但想知道有没有其他人有相关经验的
感谢大家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