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各位大大若我们本身不符合申请托育补助的资格,托婴中心欲将这3000加到学费内
是否合理?
该托婴中心原本学期费为25000(2/1-7/31),但因价钱太贵我们有意于3/1更换为保姆,
有事前先向老师询问,老师表示一个月内可以按比例退注册费,为了避免退来退去可以直
接缴交一个月,付了5000却又改口说要缴满一学期才有25000的优惠,不然应该缴交原价3
2000还算为一个月要缴6000(我算也只有5300多),钱我还是付了,但他们又以托育申请
也要缴为理由又向我要3000,请问这该如何处理,是否要找消基会了?感觉被当肥羊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