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人近期因某护理之家因满房为由,要求延后入住,引发消费争议
经研读定型化契约后,分享研究心得
护理之家(乙方)提供的定型化契约有关满房处理条文
甲方若有因提前或延后在预定进住期前需住房时,若因满房无法进住者,则甲方应等
乙方安排床位,并依实际入住天数收费不得视为乙方违约。如甲方不愿等候床位者
则全数退还订金。
另在预定进住日期(预定生产日前后一周内)条款中规定,在进住日期内若碰到满房冲突,
皆依上合约办理。
所以契约写得很清楚,不管是什么时候生的,满房就是满房,一切听从护理之家安排,
我认为这对消费者权益保障是有瑕疵的。乙方没有违反契约的诚信原则吗?
护理之家在商言商,自然希望客户越多越好,很可惜的,消费者权益就这样牺牲了。
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在预定进住日期入住就应有床位,不然乙方自行解约,赔2倍违约金
在预定进住日期之前后入住,由乙方安排,明确载明备胎产后护理之家,最好让甲方
再签名确认,也许这样是比较好的做法
以上废言,给挑护理之家的爸妈与有良心的产后护理之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