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NOWnews
2.完整新闻标题:
洪慈庸提修法落实性别平权 受教召者配偶可请带薪公假
3.完整新闻内文:
为了落实性别平权,时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提出《兵役法施行法》第43条修正草案,
而本修法也是洪慈庸提出本会期第5项修法。若修法顺利完成,未来“全职奶爸”
若接到教召通知,配偶也将可向任职单位申请“带薪公假”。
根据《兵役法施行法》第27条规定,军人退伍后8年内,最多可能会有4次教育召集、
勤务召集,每次不超过20日;另外,8年内每年会有1次点阅召集,每次1日为限。
现行的《兵役法施行法》第43条规定,受教召、点召及勤召者,若受召集期间必须工作,
可请带薪公假。但若受召集人为全职在家育儿者,配偶就需向任职单位请假在家照顾儿童
,在这样的情况下却只能请“扣薪事假”。
洪慈庸表示,台湾过往一直是“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但随着社会环境变迁、
平等意识抬头,家庭中角色关系与过往有许多不同,由男性作为家中儿童主要照顾者的
家庭也愈来愈多。
而《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51条中明定,“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
及少年之人,不得使6岁以下儿童及少年独处或由不适当之人代为照顾”。
因此若受召集者,原先为无业的家中儿童主要照顾者,在受召集期间,就必须由其配偶
代为在家照顾儿童。洪慈庸说,所以这次提出的《兵役法施行法》修正案,
让有需要的配偶也能请“带薪公假”。
本次修法将在《兵役法施行法》第43条原条文中增列第2项,“前项规定于原无工作者
受召集时,其配偶为照顾家中6岁以下儿童,准用之”。
而此提案也是洪慈庸在本会期的第5个提案,目前已顺利完成连署送出。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goo.gl/HzMTvh
5.心得:此政策反应出传统家庭关系和性别刻板印象正在转变,全职爸爸已不像过去一样少见。希望借由法律的修改和公众人物的呼吁,让社会大众慢慢改观,让全职爸爸这个身分变得普遍而不是奇怪,不用再遭受好奇的眼光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