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妈咪好~
因无职代理人 请假需要总公司派人支援,私下了解目前总公司已无人可来支援,4月初先
提出产假,预产6/7 ,当初替公司想决定从从6/6开始请产假,结果这几天发现公司在征
我这个职务的缺,告知我如果征到人 希望我产假前要把新人带会我的事务。
总公司同事私下告诉我...产假后公司要把我解雇换这个新人...请问我该如何保护我自己
这两个月产假至少有薪水领呢...已不求继续待在此无情公司...谢谢各位妈咪(因离产假
还有一个多月时间,也担心公司会有其他动作)
目前有爬文已知道要留下面文件保护在职证明
1.出勤表 请假表
2.非自愿离职
3.劳保明细
劳工局也问过...回我遇到在打电话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