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
目前怀了二宝,大宝送社区保母,有领托育津贴。
现在打算二宝出生后,请一年育婴假休息。
假如我二个孩子都给同一个保母带,
我是否可以领:(1)托育津贴3000*2/月
(2)育婴留停津贴,六成薪*12月 (大宝、二宝各请半年)
若只能择一领取的话,
是否可以选择领六成薪,然后不申请托育津贴?
对保母是否会有影响?
育婴留停时期,是否劳健保要自付?
另外,劳保生育补助中的条文写到:
一、被保险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产者,按被保险人平均月投保薪资一次给与分娩费三十日
,流产者减半给付。
二、被保险人分娩或早产者,除给与分娩费外,并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资一次给与生育补助
费六十日。
按第一点,是否可以由“先生”申请分娩费 (因为他的薪水较高)
然后我再按第二点,申请60日的生育补助
是否会有冲突?
很多问题,希望有经验的妈妈能帮忙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