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M: 伍佰 - 爱你一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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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分手七年之后,他们再度相遇,喝个烂醉,夏夜的风让他们飞翔,忽高忽低,朦胧之间,
他们都笑了出来。
他已经半醉,意识开始远离,却听见对方带着酒意,松了一口气似地说:“我决定爱你一
万年。”
这句话吓得他酒都醒了,全身发冷,连头皮都是凉的,止不住地颤抖。他转过头,看见对
方半醉地看着远方,他们站在河边,冷风一直吹,吹开了他的外套。他抖得说不出话,远
方忽然发出砰砰的声音,他看向那处,五彩绚烂的烟火被轻易地收进眼底,映照在水面之
上,美不胜收。
国庆日的街道照理来说应该很是热闹,但他们在异国意外重逢,实在过于兴奋的缘故,两
人一路畅谈,不知不觉走到了人烟稀少的街道。这里只有耸立的公司大楼,冰冷得没有人
愿意在这个值得欢庆的日子靠近。靠在栏杆上,这里甚至看不到什么好景色,只能遥望布
鲁克林,连烟火都小得吝啬,但他却不因此贪得无厌。
他们静静地看着烟火,仿佛置身事外,与远方的狂欢相差甚远。他不清处对方在想什么,
但他却因为对方的话而心不在焉,甚至称得上惴惴不安。他心想,或许对方只是喝醉了,
他得停止乱糟糟的脑袋,像是个成熟的大人那样装做没听见。
“我、”他正想开口,对方却忽然扭过头,认真地看着他。
“我爱你。”
“……”这下真的不能当作听错了。
他看着对方的眼睛,瞳孔颤抖,不知道是不是被酒精浇灌的缘故。他们靠得太近,夹杂酒
味的鼻息吐在脸上,他紧张得连心跳都开始加速。
“一万年是多久?”
他觉得这个问题很有酒鬼的风范。尽管从以前开始,对方就是个连在清醒时都问奇怪问题
的人。诸如为什么钢琴被发明、为什么人能够创作等等,现在的他竟然问了时间的概念。
他答不出来,只能愣愣地看着对方。他从来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不知道。”对方自问自答。
“……”
“但我有自信我可以爱你一万年。”说完,对方牵起他的手。他们方才胡乱打闹,手沾了
不少灰尘,对方却想要亲吻他的掌心、手指,他吓得收回了手,对方扑空,呆滞著看着空
空如也的手心。
“……太短了,”对方没头没脑,“人生。”
“……”
“太短了,”对方又说,“我和你。”
六年很短吗?
但对方却又说,“七年太长了。”
不是在一起的六年太短,而是分开的七年太长,而他们已经迈入了下一个人生阶段,谁都
回不去那美好的六年时光。七年打碎了太多东西,种下了无法越过的藩篱。他们虽然看似
站在同个河岸一同挑望,但实际上却已经在藩篱两侧遥望着彼此。
“所以,”对方说,“我决定爱你一万年。”说完他似乎才意识到不妥,搔著脑袋,“完
了,我不该说的。”
他突然想生气,问为什么“完了”?爱他一万年是一件绝望的事吗?对方垂下眉毛,像是
可怜兮兮的大狗,微微弯下腰。
“对不起,”对方说,“不要露出这样的表情。”
他僵硬著身体,很怕脸上流露出什么感情。想哭?想笑?哪个都不对。哪种,都不适合现
在的他们。
“……”
对方哄著,软下声音说,“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
“……”
对方替他拉起衣领。“好像你从来没有变过一样。”
他想,应该是眼神出卖了他。他很好地隐藏了脸上的情绪,无奈眼睛贵为灵魂之窗,轻易
地流泄他亟欲舍弃的情感。
从来没有变过的眼神。好像一直都很喜欢对方的眼神。
他们慢慢地走回去,途中他一直想要打喷嚏,吹风吹太久了,连头发都打结,粗糙的发尾
黏在颈子上,很不舒服,他动了动脖子。对方一直很沉默,看起来心不在焉,偶尔看向布
鲁克林的方向,可惜已经被林立的建筑物挡住视线。
喝醉的男女差点撞到他们,最后倒在腥臭垃圾推上。人行道边上是成堆的垃圾,就连垃圾
桶都满了出来,活像是喝得不能再喝的人,吐得到处都是。
这里离韩国城很近,男男女女都在笑,说着他们听不懂的语言。
他忽然问:“你会待多久?”
对方隔了很几秒才说,“夏天结束的时候。”
太快了。他竟然这么想。
“你呢?你会待多久?”
他哽住,迟迟没说话。
对方轻笑,“不会是一万年吧。”
“……”
“你永远不会回来了吗?”
他想,对方指的应该是回到台湾、回到自己的国家,回到熟悉的故乡,而不是他们曾经共
同生活的公寓,但他仍旧窒息了两秒。
他勾起嘴角,装做云淡风轻的样子,“不知道,未来的事谁说得准,对吧?”
对方发出了意义不明的“嗯”,尾音拉得很长,手插在口袋,大步大步地向前,抬头看着
天空,一片漆黑,除了月亮以外,一颗星星都看不见。他也迈开步伐,稍微吃力地才跟上
对方的脚步,两个人一前一后,逐渐到了安静的住宅区。
他们在满是垃圾的阶梯前停下来,阶梯之上是厚重的大门,窗帘拉上,大门守护的是不高
不矮的公寓,但看起来有点破旧。
对方突然打了一个响指,他瞪了眼便听见对方说:“我家到了!”
他说:“我以为你订了饭店。”
对方歪著头对他笑,“没有。”说完也不解释,只是盯着他笑。
他推了推眼镜,镜片上有着薄薄的灰尘,弄得他的手指也沾了点。他听见自己噗通噗通跳
的心脏,但还是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道:“那祝你有个美好的假期。”对方是来这边度假
的,他不断提醒自己。
他在这边已经有八年了,第一年他们还在甜蜜又痛苦拉扯的远距离,只有在对方巡回演唱
经过时,才有一点机会见面。
他的工作太忙,那年总想着调回台湾,后来发生了点事,他们再也没有以后了。
对方对着他笑,笑容太过纯粹,令他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
“上来吧。”对方说。
不是用疑问句,不是邀请,也非命令,笑容太过耀眼、过于单纯,让他恍如身在几年前,
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那个时候还有连结,透明的,有形的、无形的。共用的帐户、共同
的财产,无形的,诸如恋爱之类的,都还在。
反抗。他心想,他得反抗,否则的话,就会像第一眼那样,深陷其中。
“你,”他压低声音,听起来很冷淡,实则为了压抑颤抖,“你不用工作吗?”
对方是独立乐团的吉他手,一开始只算得上特别、很小众,最多便是独树一格,但随着某
个契机,他们独特的曲风被发现,人气稳定上升,在他们的市场里如鱼得水。虽不到大红
大紫的地步,但有了一批死忠乐迷。
而让他们人气上升的重要转机点,便是旅居欧洲的钢琴家,在某次的慈善晚宴上弹奏了乐
团改编后的曲子,竟意外地让原曲受到了关注。
对方竟然说:“不用啊。”语气坦然,甚至有点纯真,一点也不像年过三十的男人。并不
是成熟与否的问题,但他总觉得,对方一辈子都会是这么自信纯真、像个孩子,与他的创
作一样独树一格。
对方看着他,眼睛好像从他的瞳孔望尽他的深处。“我有好好请假了唷。”他一时没意会
过来,对方继续道,“我也不再是那个任性妄为的人了。”
不。他差点脱口而出。他喜欢对方这种为所欲为、却不让他反感的个性、本性,全部。
“……”
“我只是累了。”对方说。
他问为什么?对方却只是回避问题。
“上来吧。”
“我……”
“上面看得到一点星星。”对方指了指屋顶。
他回:“我明天还要工作。”国庆日是礼拜四,他撒谎了,其实公司顺势放了礼拜五。
对方沉默了一下,露出了狡黠的眼神,“说谎。我已经知道你礼拜五也放假了。”他愣住
,不知道对方居然打听他。谁知对方下一秒又说,“骗你的。但看你的眼神我就知道了。
”
“……”
对方抿起嘴巴,温柔地说,“逗你的。不勉强你了,我送你回家吧。”
“不、不用。”
对方伸出的手僵在空中,一时之间竟也不知道要不要去拍他的肩膀。他冷静地说,“就去
坐坐吧。打扰了。”
“……”放下手,对方眨著的双眼里似乎含着星星,顿了一下后,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
高中的他很喜欢弹钢琴,弹得不算很好,但也不差,就是一个不上不下的水准。骨子里是
海鸥社的他会去管弦乐社充当伴奏,也就是在此时,他认识那个近乎为所欲为地进入他的
生命、后来又因为自己而突兀淡出的男人。
男人那个时候还是一个奇怪的少年,小提琴不好好拉,总是会混到吉他社去,顺带认识了
之后的主唱。少年们总想着要组个乐团,想要唱只有他们能唱的歌。
大家都叫那个少年阿太。他只敢远远地看,从来没敢接近阿太。阿太很受欢迎,身边总是
围着一群人。他会在指挥老师来之前弹吉他,每次都有心仪他的女孩子坐在旁边,偶尔轻
轻地跟唱,颇有青春的味道。
他会远远地看,看阿太垂著头,浏海盖住他的眉毛,眼睛很亮,盯着琴弦上的手指。阿太
总记不得歌词,偶尔歪著脑袋,好像在讨饶。他会在这个时候鼓起勇气,去看那双或许永
远不会在自己身上停留的眼睛,偷偷地瞅阿太的眼角,然后脸颊开始发烫。谁知道这次下
一秒,阿太就抬起眼皮,他来不及挪开视线,两个人的眼神就这么撞在一起。
阿太对着他笑得灿烂。他的心跳得太快,眼睛好像即将被酌烧,痛得他想要挪开目光,但
阿太却眨也不眨,直直地看着他,笑意越来越深。眼神相触本就是令他不安的事,他想要
马上逃跑,阿太却坦然自若,直到大家都顺着他的眼神看了过来,他才别过眼神,抓起琴
谱便仓皇地逃出音乐教室。
阿太是个很奇怪的人,好像没有普通人的常识。莫名地眼神相交之后,他原本恐惧会被阿
太发现自己喜欢他,但阿太却在隔天主动跑来。
他正咬著面包,一边摊开琴谱,想着这次的社课不知道会多久。
阿太兴奋地对他说:“嘿,和我成为朋友吧!”
仿佛没有询问的意思,但说是命令也过于冒犯,他只能傻愣愣地看着阿太,一时之间说不
出话来。
“你叫什么名字?”少年又热烈地说,“我叫阿太!”
他回过神,结巴地说出了他的名字,阿太只是盯着他笑。他又窘迫地说了两次,好像怕阿
太没听清楚。
阿太却在他说了第三次的时候说,“我要叫你阿卡。”
他吓了一跳,他的名字跟“卡”这个字一点关系也没有。阿太却说,‘阿卡’,日文发音
是红色的意思。说完还洋洋得意地看着他,好像在炫耀什么冷知识。
他的名有一个“红”字,不是“宏”或“鸿”等常见的字,而是直接的“红”,红色。这
是阿嬷取的,红色吉利,是个好名字。父亲很喜欢红色,所以也同意了。
阿太常说,你问十个人喜欢什么,十一个人会说蓝色、灰色、黑色、白色,天蓝色,却不
会有人说“红色’,即使有,也是长大之后才能说出口的“粉红色”。
红色是勇敢的颜色,抢眼、直率,不顾一切似地,从未想让人们喜欢“它”。
自顾自美丽的“红色”。
阿卡心想,这个颜色、又或者是这个名字,应该属于阿太才对。
阿太才是那个自顾自美丽,活得自我却灿烂的人。
#
“上来吧。”
“谢谢。”
阿太看了他一眼,阿卡觉得心虚,那个眼神好像在斥责他的疏离。对阿太来说,分手只是
分手、不是分开,更不是决裂,必须还是朋友。阿太喜欢人与人之间的连结,他从不会主
动切断他建立起的关联。但阿卡不行,如果不主动划出距离,他会因此窒息。
房间很是凌乱,衣服、背包,零散的鞋。
“你……”
阿太顺脚把门边的鞋踢到一旁,空出了一个位置给他。
“鞋子就摆在这里吧。”
“……”还要脱鞋?
阿卡叹了一口气,顺手整理了鞋子,一如他们曾经那样。
“鞋子不要乱摆。”
阿太搔了搔头,像是做错事的大狗。阿卡心中铃声响起,危险!危险!他放下鞋子,并没
有归回原处,只是手指僵硬地放开。
他看见充当鞋柜的纸箱里面,看到了一双皮鞋,上面有着精致的花纹,绝对不是阿太会喜
欢的。
阿卡的心里忽然又冒出了一根刺,被鲜红的血缠着,突兀地扎在心脏上,令他马上别过了
脸。
阿太让他进来,他迟疑了一下才脱下便鞋,脚掌只被薄薄一层的短袜包裹,裸露的脚踝碰
到不知道为什么在厕所前的凳子,痛得眼泪直流。
“抱歉。”阿太大笑。
这是一个简单的Studio,玄关一进来便是厨房,厨房里也只有小小的流理台,做做简单的
料理还行——反正阿太也不怎么擅长做菜。客厅和卧室的界线非常模糊,正确来说,床的
对面便是沙发,那个常理来说的客厅摆设。桌子很乱,上面有着点点深绿的烟草残渣,旁
边是卷到一半的大麻。
阿太让他做在床边,自己则去拿倒下的板凳。
“……那是大麻?”
阿太看了一眼,“对啊。”
“……”
阿太小心翼翼地看了沈下脸色的阿卡,说,“阿杰带来的,我只抽一点。”说完还瘪了瘪
嘴。阿卡已经能看见垂下的耳朵,还有可怜兮兮摇摆的尾巴。
阿太一直都是这样和他撒娇的。阿太今天甚至放下头发,没有抹上发胶,灰色的碎发遮住
他饱满的额头,让大狗般的双目显得更为清澈。看起来与其说是一个有着稳定名气的乐团
吉他手,更像是初出社会的大男孩。
阿卡总是会心软。
阿杰是他们的主唱,一如众人对摇滚的印象,阿杰是叛逆的,这样的叛逆是狂野的、符合
形象的尖锐:刺青、大麻,烟酒,女人。但阿太却不一样,他喜欢笑,嘴巴咧开,露出白
皙整齐的牙齿,身上没有任何刺青,反而像是可爱的邻家少年。
阿太的叛逆是相较于“普通”——他不“普通”,他离经叛道,却不是世俗认定的叛逆,
而是用着耀眼如日的笑容,做着让人跌破眼镜的事。比如他拉了十几年的小提琴,选择拿
出来吃饭的却是吉他。他不走已经被踏宽的康庄大道,明星大学甚至没有念完,投入了据
说会饿死的音乐产业。
但阿卡很喜欢这样的阿太。
一直到现在,他还是很喜欢。
阿太问他要不要酒,阿卡原本想拒绝,但却中途改口。阿太笑了笑,只给他铝罐的啤酒,
自己则倒了点威士忌。
他们断断续续地聊著过去和现在,话题从来不会提及未来,这不是两个人该讨论的,也是
阿卡极力避免碰触的。
阿太拿起烟卷,那是一个很薄、近乎透明的“纸”。阿太对着他眨眨眼,伸出一截舌头,
在半含着烟草的淡色纸上舔了一口,湿润的口水成为最佳的黏着剂,然后半咬著下唇,慢
条斯理地卷了起来。
阿卡抿起唇,却看见阿太对着他笑,晃了晃手中的卷起的大麻。
“一起去看星星吧。”
阿卡又起了鸡皮疙瘩,竟忍不住脱口而出:“为什么?”
阿太歪著头说,“屋顶可以看见比较清楚的星星喔。”
他的脑袋无法思考,想着纸箱里面的皮鞋,想到从不在乎社会礼节的阿太。
“……我不要去。”
“为什么?你喜欢星星啊。”
阿太没有伸手去拉他。阿卡发现,看似没有常识的、不像个普通人的阿太改变了一点,兴
许是年岁,所谓的“成熟”。但他发现自己一点也不喜欢阿太这种改变。
阿太还是知道,“分手”是某种意义的界线,不能亲密地拉手、拥抱,亲吻。
“我还是、不去了。”
“为什么?”
阿卡垂著脑袋,看着脚尖。“累了。”
阿太似乎陷入沉思,修长的手指抵在下巴,修整干净的指甲轻轻地摩挲在冒出胡扎的嘴角
。
“你是不是、”阿太迟疑地问,“不能睡在我这了?”
他学会了摸索何谓“普通”:分手的人不该睡在彼此的床上,因为这会是暧昧的,因为普
通人不喜欢这样。
“对。”
“如果我希望呢?”
阿卡抬起头,声音嘶哑,“为什么?”
阿太没有笑了,褐色的眼睛看着他,那双眼睛一直以来都是清澈的。他看过一本小说,里
面说恶魔恐惧婴儿的眼睛,因为刚出生的人类太过纯净,那是是最接近“纯洁”的存在,
也是上帝最宠爱的使者。但在长大后,再正直善良的人类,都会拥有一双混浊的眼珠,差
别只是程度上而已,届时恶魔便能轻易地掠夺。
但他想,阿太的眼睛可能一直到死,都会是这么清澈、没有一丝污浊吧。即使他手里拿着
还未正式合法的“毒品”,阿太看起来还是这么纯粹。
“因为我爱你。”阿太说,“我已经决定了,我要爱你一万年。”
阿卡退了两步,碰到放在地上的吉他。阿太换了很多把吉他,现在这把的价格早就不是当
年玩音乐的穷学生买得起的了。
他看见了吉他壳上还贴著星星形状的贴纸,上面有着现在看起来很蠢的笑脸。贴纸已经很
旧了,皱起的边缘还微微翘起,看得出来被主人重新黏贴了好几次。
他知道永远珍惜羁绊的阿太,会舍不得他当初随手贴上的贴纸并不是多稀奇的事,但还是
忍不住稍微分了神。
阿太听到声响走了过来,“把吉他也带上去吧。”
“我不——”
阿太忽然抓住他的腰,阿卡吓得发不出声音——天旋地转之后,他趴在阿太的肩膀上,愣
愣地看着逐渐远去的床铺——他竟然被阿太扛在肩膀上,鼻梁上的眼镜掉在地上。
太匪夷所思了。他忍不住想。
正常人会直接把另一个人扛起来吗?不不,就算是韩剧也不会这么做吧?认真?
脑袋好不容易重新开完机,阿太已经扛着他走出门外,稍微费力地拉下了公寓天花板的梯
子。
“嘿咻。”
他以为自己要被放下来了,谁知道阿太是让他下来了,但却依然抱着他,拖着他的屁股,
脸太近了。阿卡下意识地往后退,差点让自己摔下去,只能手忙脚乱地抓住阿太的肩膀,
手一施力,鼻尖又几乎贴在一起。
“……放我下来!”
阿太露出灿烂可爱的笑容,“不行。”
阿卡因为这个对他而言过度具有吸引力的笑容,而短暂地失去了反抗能力,脑袋里只有一
片空白。
几秒钟之后,他已经被阿太拖高。
“快!”阿太示意他爬上通往屋顶的楼梯,语气不容反抗。
这是一个漆上廉价天蓝色的阶梯,平常是折叠在上,阿太把它拉了下来。他催促著阿卡,
后者只能硬著头皮伸手,手脚并用,慢慢地往上爬。
屋顶上很黑,上面没有一点灯源,只能靠着屋顶下的光源,就好像在深不见底的海中被生
海之光包围一样,感觉很奇妙,虚无飘渺,非常不真实。
零星的车声滑过耳畔,阿卡慢慢地适应了黑暗,摸著突出的水泥盖,小心翼翼地避开水塔
,脚底踩过逃窜的蟑螂,隐约还能听见老鼠的吱吱声。
这可不是一个浪漫的地方,甚至称不上是一个干净的地方。
阿太过了好一阵子才上来,身后揹著吉他。他得意洋洋地说,“这里很适合弹吉他吧?”
阿卡坐在突起的水泥盖上,看着朝自己走来的阿太,浓眉大眼在黑暗中还是能看见笑意。
分神了一下,他漫不经心地道:“大概只有学长才会觉得这种地方适合吧。”
阿太顿了一下,坐在他对面的突起。“‘学长’。”他重复著。
阿卡被哽了一下,别过头。
“我喜欢。”
“……”
阿太拿出木吉他,修长的手指随意拨动,琴声流畅,随着夏日的风滑过阿卡的肌肤,满身
颤栗。
这次阿太没有问他想听什么,只是迳自地弹奏。这是个有点熟悉的旋律,但音符柔和的与
印象中不同。他只有听过一次,是在某个演出的最后。
阿太总是记不起歌词,只能随着不同原唱的轻柔模糊地哼唱。垂著脑袋,阿太灰色的碎发
遮住眼睛,阿卡只能去看他曾经亲密咬上的鼻尖、还有阿太勾起弧度的嘴角。
我爱你 我心已属于你 今生今世不移
在我心中 再没有谁 代替你的地位
阿太抬起头,对着他笑,温柔地包裹他,好像七年来从未变过。慢半拍地唱着,这段歌词
阿太记得还是不太熟:“我爱你……我对你付出真意……不会漂浮不定……”
旋律慢了下来,木吉他让高亢的原曲转为柔和。不是热烈的示爱,反倒像是多年重逢后的
呢喃。
“你要为我……再想一想……”阿太的声音低了下去,眉宇之间柔情似水,“我决定爱你
一万年……”
六年太短。七年太长。
所以,我决定爱你一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