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阵子,我们这群朋友有事没事都会想办法约小义出来。有时是在外面喝酒聊天瞎逛
街,有时是窝在谁家喝酒聊天看电影……不管行程怎么变,喝酒聊天是必须的。
那时咏妃已经搬离我家,于是我约小义约得毫无压力。
我跟咏妃没分手,感情甚至比之前成天腻在一起时更好一点。那些给彼此留些空间,
才能长久发展的老生常谈,只有自己亲身体验,才知道原来是真理。
时近年末,一群被各种年终报告、年度计画压到快脊椎侧弯的上班族聚在我家吃饭喝
酒,抱怨脑子有洞的上司、脑子进水的同事和压根没脑子的客户。
牢骚之后,人还是得找点微小确实的幸福继续苟延残喘,于是大家讨论起跨年假期要
怎么安排。
小义提到要去参加某乐团的跨年场,差点被现场好几个死忠粉丝鞭数十,驱之别院。
我看着那个不太兴奋的笑容,觉得跟他以往要去追星的开心不同。
“……之前就买好的?”
此话一出嘘声四起。这是一句废话,但小义懂了。
他点头,“嗯,他买的。”
至于那个杀千刀的“他”是谁,无须再问。
我扯扯嘴角,“好吧,看在主唱很帅的份上,我勉为其难抛弃我漂亮的女朋友陪你去
一下。”虽然我压根不知道这时间点除了黄牛要去哪买票。
小义倒是贴心,“不用啦,妳去陪咏妃。”
我的坏事雷达又逼逼作响,“……你要跟谁去?”
小义没吭声。此时无声胜有声。
“……你跟那人渣还有联络?!”
火药桶既然炸了,小义也不再隐瞒。他点头说:“大概一个礼拜一次吧。”
“你们还没分手?!”“同学你醒醒啊!”“小义你的脑子还好吗?”
周遭四五个围观群众这时才反应过来,场面又炸了一次。
身处起火点,小义依旧平心静气地向大家解释。
原来对方本来就打算向他坦承,只是晚了一步。事发当日,小义质问的讯息送到时,
他正在国外开会没法及时处理,等他开完会,苦等不到回应的小义已经冲来我家崩溃了。
“……你真的相信如果没被抓包,他会跟你说实话?”
这种第一时间没开口的做法摆明就是诈欺,就算天真如小义应该也……
“我很难相信。”
我感到一丝欣慰,“那就对啦……”
“但我很想相信。”
我万分庆幸那把切生鱼片的刀已经洗好收回去。
发现我脸色太黑,小义拉拉我的袖子,轻声说:“知道他有家庭后,我们就没做
过了。”
我冷哼著戳破他的自欺欺人,“精神出轨也是出轨!”
被我正面甩了一巴掌的小义垂下视线看着桌上的酒瓶,声音更小声,“就算见面也是
吃饭聊天,连酒都不喝,更别说搂搂抱抱。就跟一般朋友一样。”
“但你们根本不一样!”“就是咩!”“小义你冷静点,那是有老婆的人!”
小义就静静地坐在那里,接受众人七嘴八舌的轰炸。
我在气到脑充血之余,又有一点点心疼他。
烦躁地掏出菸盒,在我遍寻不著打火机的时候,是他点了火递过来。
我凑过去借了火,正当我以为他自己也会来上一根时,他自然地收起打火机,没有下
一步。
突然意识到什么的我,那时的表情应该五颜六色精彩得很。
或许二手菸在那时扮演了跟催泪瓦斯差不多的作用,闹哄哄的客厅渐渐安静下来。
“……所以我是在试探他,看他能在这种柏拉图的状态下撑多久。或许他很快就受不
了去找别人,那我就能狠心结束了。”
我把人扳过来,盯着他睁开跟闭起来一样瞎的双眼,“第一,他找别人你一定会知
道吗?第二,你现在分手还不够光明正大?”
“那个我看得出来。至于分手……”小义苦笑,“我舍不得。”
是啊,所有勾勾缠的歹戏拖棚,说穿都是三个字:舍不得。
我按熄才抽了两口的菸,拿过小义眼前的威士忌,先给自己倒上一杯压压惊。
放下杯子,我叹了一口气,板著脸认真严肃地告诉他:“大家都是成年人,朋友一场
该讲的、该做的,我们都尽力了。剩下的……随便你吧。”
小义没再说话,端著酒杯敬了大家。
一切尽在不言中。
放话说不管,于是我真的铁了心不再鸡婆,每天吃饭睡觉上班谈恋爱……就像压根没
为这事烦恼到失眠过。
我们仍会跟小义碰面,但大家都有默契地不再提起那个有妇之夫。如果不是早知道他
叫乔治,我会以为那男人有个不能说出口的名字:佛地魔。
大约拖了快两年,这出狗血程度媲美长寿剧的偶像剧终于出现转折。
那天我难得悠闲早早下班,刚踏进家门,就听到手机传来讯息提示音。
以为是神机妙算的爱妃要来跟我晚餐约会,点开才发现是个陌生头像的好友申请。
我点下同意,盯着那头像30秒还是想不起对方是何方神圣。
──请问哪位?
──我是乔治,小义的男友,在乎干啦见过。
“乎干啦”是我们举办新男友面试会的那间居酒屋。
随着回忆模式结束,新仇旧恨涌上心头,正当我绞尽脑汁想用毕生所学最尖酸刻薄的
言词问候他祖宗八代时,对方传来两张照片。
第一张是连个资都没码的离婚协议书,女方的名字确实是我在脸书看过的正宫娘娘。
但区区一张表格不能代表什么。说巧不巧,我就认识一吵架就写离婚协议书,和好再
撕掉的奇葩夫妻──男的是我爸,女的是我妈。
第二张是乔治的身分证正反面照片,配偶栏已经空白。
虽然不能排除他吃饱撑著P图耍我玩的可能性,但我还是倾向勉强相信他一次。
话虽如此,面对这男人,我的口气仍好不了。
──给我看这个干嘛?
──小义说,希望得到妳的祝福。
如果可以,我的白眼大概翻破大气层了。在我的白眼完成太空旅行绕回地球后,萤幕
上刷刷刷地冒出一大段话。
觉得他大概还要讲很久,我索性把手机扔了,进房换衣服还悠悠哉哉地冲个澡。等我
顺便洗个头吹完头发换好衣服,捞过手机一看,愣住了。
一目十行地扫完内容,我不禁佩服,所谓外商公司的高阶主管(自称),果然不是我
这种死老百姓能揣度。
比起LINE的聊天对话框,这份生涯规划更适合变成PDF或PPT简报吧?
共同财产要怎么分?赡养费要给多少?小孩归谁?说到底都是他们夫妻间的问题,我
只在意后半段的计画:跟小义结婚。
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刚从一个墓逃出来马上往另一个墓里冲的乔治先生大概
是古墓派的当代传人吧?
我心里吐著无关紧要的槽,手指轻敲问了句:说实话,你真心喜欢他?
打字速度颇快的乔大侠这次回答拖得有点久,让我几乎要认为是他找不到适合的搪塞
之词。
我冷笑着想再刺几句,就看到那句活跃在古今中外各种言情和耽美小说的必杀台词出
现在眼前。
──我爱他。
盯着比假新闻还要浮滥的三个字,我下意识地想抽菸,翻遍口袋却只找到一条曼陀
珠,而且是讨厌的薄荷口味。
盯着那条一定是咏妃偷偷塞进来的糖果,我突然笑了。
拆封将白色糖粒丢进嘴里,不习惯的沁凉滋味让我的眉头皱得死紧,心情却慢慢平静
下来。
我盯着手机萤幕给出回应:朕知道了。
其实我那时也没多相信他,只是抱着一种大家走着瞧的心态。或许,我是说或许,他
对小义是真爱,真愿意为他抛妻弃子,从此携手一生幸福快乐呢?
哪怕只是千亿分之一的可能,为了小义的幸福,我也想赌赌看。
于是他跟我讨论起求婚当天的细节,等我吹毛求疵地从头到尾全挑过不只一次毛病,
而他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地逐步解决后,一个多小时过去了。
最后的最后,我只有一个问题。
──既然知道那天是情人节,你好意思耽误大家的时间?
那头几乎秒回:我想大家那么疼他,应该很乐意为他牺牲一点私人时间:)
答得如此欠揍,句末还敢附赠一个毫无诚意的混蛋笑脸!
我气得已读不回,找我家爱妃疗伤讨拍去。
求婚当日,烛光、玫瑰、戒指、下跪和眼泪,一应俱全。
内容要多老哏有多老哏,气氛要多煽情有多煽情,就连众人围成一圈拍手说恭喜的名
场面和观众迟迟等不到男主角点头,鼓譟喊著“嫁给他”的名台词也没漏掉。
但一个哏之所以能经得起时代考验变成老哏,就是因为屡试不爽百发百中。
目光含泪的小义在亲友起哄下垫起脚尖,和乔治先生接了个长长的热吻。
这一回,我没有再别过头去。
我忘记那是第几次看到小义的眼泪,只希望是此生最后一次。
“苏苏,谢谢妳。”
散会时,小义拉住我的手。
我突然想起当年在夕阳西下的操场边,他也是这样牵着我,告诉我:“没关系,我们
一起。”
一晃眼,好多年过去了。
可能是泪意会传染,也或许回忆本身就伤感,我有些哽咽地呛他:“干嘛谢我?又不
是我跟你求婚!”
小义没说话,低头在我额间轻轻一吻。
“……臭小义!你就用刚刚亲过野男人的嘴亲我吗?”
小义笑了。虽然眼角带着泪光,但是个很棒的笑容。如果我还在玩摄影,拍下来应该
会得奖的那种。
我们互道再见与珍重,期待下次再相逢。
虽说爱对了人,情人节每天都过,但逢年过节的热闹喧哗终究只占平凡日子的少数。
不是朝九晚五的每一天,在日升月落中流逝。
那天咏妃来我家过夜,我们捧著饭碗到客厅转电视新闻配饭,看到某个知名女星的消
息。
生日凌晨被求婚,当天又拿到最高荣誉的影后奖,可说是三喜临门。
“太夸张了吧?这年头言情小说都不这样写了!”
“会吗?”咏妃淡淡地反问,夹了一片蒲烧鳗到我碗里,“我觉得遇上真爱为他跟原
配离婚再出柜,在五星饭店请完客后跑去欧洲度蜜月也很夸张。”
望着墙上那张小义从巴黎寄回来名为报平安,实则放闪的明信片,我悠悠叹了一口
气:“现实有时候比小说还离奇啊……”
感叹完毕,我话锋一转,“爱妃,这下妳可以放心了吧?”
忙着剥虾的咏妃头也不抬,语气依旧冷淡:“妳知道结婚之后可以离婚吗?”
本来张嘴等吃的我定格,“……按照妳的逻辑,是不是要他死才算结束?”
咏妃摇头,“那他就会变成明月光、朱砂痣,妳会对他念念不忘一辈子。”
本来只是开玩笑随口戳两句,眼看咏妃越说越认真,我的脸色沉了下去。
“那妳想怎样?分手?”
在此之前,无论吵多凶,我从没把“分手”两字挂在嘴边。因为我太清楚,按照
“好的不灵坏的灵”定律,很多坏事嚷嚷久了就会成真,比方我那对每次都吵到要离婚,
最后终于如愿以偿的天兵父母。
大概是交往久了训练有素,咏妃没有当初的慌乱,甚至出乎我意料地一笑,“睡过那
么多次,妳想始乱终弃?”
“……说人话。”
大美人两手一摊,“不怎样。顶多就是让妳多爱我一点、多舍不得我一点。万一有天
小义真的回头跟妳告白或妳爱上别人,我还能有点筹码把妳留下。”
我无言许久,起身从酒柜里翻出小义从欧洲带回来的红酒,醒都没醒开瓶连灌三杯,
直到咏妃的手覆上我的。
“请教一下,我到底何德何能让妳爱得那么卑微?”
类似问句我很久之前就问过,但没得到解答。
她捧着我的脸,难得笑得很温柔。
“要是我知道就好了。爱情里面,每个人都是弱者。”
我瞪着那张笑得很美的漂亮脸蛋,最终自暴自弃地吻了上去。
贪杯误事,好色误人。
当年我酒后失控吻了小义,后来又吻了咏妃,把自己的感情搞得一团乱。
十来年转瞬而过,小义仍是我最重要的gay密,甚至变成我女友的终生情敌。
那一夜,我对着不知睡着没有的咏妃喃喃自语。
“其实我当年对妳是一见钟情,我太喜欢妳的脸了。所以妳可以这么想:只要妳一直
那么美,我们就能一直在一起。”
“……色衰则爱驰?”咏妃果然醒著。
我笑弯了眼,掐了掐她水嫩嫩的脸颊,轻浮地说:“对啊,要是哪天妳不美了,我就
抛弃妳去找别人。这样是不是比较安心了?”
我仿佛听见阎大美人爆了个百年难得的粗口,接着翻身把我吻住。
爱情路上,不管小义还是我,各有各的跌跌撞撞。而我们能做的,只是流着泪、淌著
血,努力朝所谓幸福的终点迈开步伐罢了。
愿天下有情人终能携手,直到白头。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