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糖。
时间轴:两人刚复合那会儿,小庄大约快三十岁吧。 (篇名暴露作者年纪QQ)
正文一卡就会生出番外。
架构以后会再调整,故不M。
秦轩拎着一手刚从超市买的啤酒回到家,看着自家客厅桌上几样家常菜,脸上少见
地浮现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凉拌豆腐、宫保鸡丁、客家小炒……趁庄瑞哲还在兴致勃勃地忙里忙外,他偷偷拈起
一块鸡丁尝了一口。不只色与香,居然连味也是有模有样。
于是,秦总惊了,狠狠地吃了个大惊。
毕竟,最近才和自己确立伴侣身份的对象,庄瑞哲(TAG:菸枪、酒鬼、夜猫、妖僧
),怎么看都不该是这种居家型设定吧。秦轩原本是这么想的。
况且,几年前他们首度交往时,用餐模式不是叫外卖就是或上人少的简餐店解决,再
不然买便当或方便面,各种不健康的状况都有,唯独没发生过由任何一方下厨这种事。
不过这也合理,当年庄瑞哲租的隔间式学生套房不适合开伙,而秦轩也只带过庄瑞哲
回自己住处一次,之后就分手了,庄瑞哲压根没有过卖弄厨艺的机会(事实上庄瑞哲当时
也确实只是个家务低能的死大学生,料理技能是后来当了酒保、去研习调酒课程时才又顺
便点的),这也就难怪他要提议由自己下厨了。根本就是想炫技来着。
秦轩自己的饮食习惯不算太坏,有时他会到姊姊秦雪家,和姊夫、刘小弟全家共同用
餐,这时料理会由秦雪或刘家的菲佣准备。偶尔他自己也会同前男友一起开伙弄点料理,
平时就算忙录时主食为外卖或便当,但也会自己做些简单的小菜,多少均衡一下营养。
总而言之,秦总虽然算不上什么大厨,但厨艺方便的基本功……还行。
于是他怀着既然要时常相处了,那为了双方健康着想,至少外食和在家做饭的比例可
以稍做调整吧,除了替毫无理财关念的庄某人省点开销、这样也比较兼顾营养。
这次复合,秦轩压根没指望庄瑞哲能在食衣住行的“食”这个项目出到多少力,本来
早做好要靠自己普普通通的手艺下厨一辈子的打算,事实上他连日本原装进口、号称“新
手也能变厨神”的多功能水波炉都买好了(因为作息时间差太多,原本这是打算给庄瑞哲
加热隔夜菜用的,自己也能多研究一些简单免开火的菜单),想不到却在他把庄瑞哲请到
自家吃饭这天,被自备食材的庄瑞哲反客为主、赶出门去买饮料。
“…………”
厨房传出的食物香气不像假的啊。
“轩哥,回来了?帮我个忙!”庄瑞哲听见开门声,于是在厨房里呼唤。
“怎么了?”
秦轩进入厨房。
干煸四季豆、糖醋鱼已经装盘摆在一旁,庄瑞哲手上还拿着锅铲,正翻著樱花虾,一
面示意秦轩替他整理浏海:“我头发一直掉下来,刺到眼睛好烦。你有没有小夹子?”
其实他在自家做菜都是直接戴发箍来挡浏海啦。但……这种东西当然打死都不可能带
来秦总家。
“……我找找。”秦轩先替庄瑞哲抹了抹额间的汗,然后沉思了会儿:“应~该~是
有类似功能的东西。”
接着,秦轩拿来之前同事女儿忘在家里的两枚小白兔发夹,夹在了庄瑞哲的头上。
……看上去还挺可爱的。
庄瑞哲看不见头顶,不知自己被夹了这种鬼东西,还感激地亲了秦轩一口:“谢了,
我等等就好。”
“……嗯,那这些我先拿出去。”秦轩端起旁边做好的两道菜,遁出厨房、到客厅把
菜上桌后,用两指夹了块鱼,又偷吃了一口。
……这不科学。换另一道四季豆试试。
还有之前桌上的其他……
偷吃过好几样菜之后,秦总把手指上的油光舔掉,在心中认真评价:
…………太不科学了。
若要用个庄瑞哲的口气比喻此时秦总心中的感受,大概会是以“古时候林杯千辛万苦
从歌楼欢场把风骚花魁或万人迷歌姬娶回家,原以为这花瓶妻子铁定是个不学无术的摆设
品,功能顶多就养养眼、暖暖心而已吧,家务便由书生我自己辛苦些了──不料这花魁居
然还是贤妻啊!赚到了啊!有没有!”这样的描述来呈现。
秦轩还没想像完庄瑞哲唱作俱佳、半开玩笑半邀功的表情,主角就现身了。
“唉呀抓到了。”见着秦轩在舔手指,庄瑞哲于是放下最后一盘樱花虾和碗筷,抓住
秦轩的手指,出言调侃“秦总,你偷吃厚~”
“……嗯,抱歉。”秦轩若无其事地应着,便见庄瑞哲对自己刚舔过的手指揉捏了会
,露出坏心的表情。
“刚在一起没多久男友就偷吃,我难过啊……”庄瑞哲抱怨了一声,接着却把秦轩的
手指含进自己嘴里,一脸邪恶。
秦轩由著庄瑞哲挑衅自己,也笑了笑:“那你就偷回来吧。”
一边咬住庄瑞哲的耳朵,秦轩的手指一施力,便滑入温热湿软的口腔深处。
“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