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撞出租车 最“幸运”小黄司机求偿兴航4百万败诉
2020-01-30 15:03联合报 记者萧雅娟/即时报导
复兴航空GE235,2015年从松山机场起飞3分钟失速下坠,机翼擦撞到行经在环东大道高架
道路的出租车,司机周锡东及乘客保住一命,司机周锡东对破产的兴航提出民事求偿4百
万元。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审结,认为兴航负责人林明升执行公司业务与事故发生无因果关
系,原告之诉驳回。
复兴航空2018年6月29日经士林地院宣告破产,由律师李岳霖、会计师赖丽真、律师林敏
浩担任破产管理人,司机周锡东在得知兴航破产后提告求偿4百万元。
周锡东主张,机师廖建宗(已殁)、刘自忠(已殁)疏于注意,误将正常运作的发动机关
闭,导致GE235班机失速下坠,并擦撞到出租车,飞机坠落在基隆河面,因事故受有头部
外伤、脑震荡、胸壁、双手挫伤等伤。
周认为,兴航应依民航法赔偿,纵使宣告破产,但自己是已知债权人,且未收到破产书通
知,仍在破产财团受偿而具权利保护必要;林明升是当时兴航负责人,未尽监督之责,应
注意安排机师训练,及定期指派机务人员检修机队AFU,应与兴航负连带赔偿责任。
复兴航空主张,事故后已提供20万元慰抚金,且结清住院费用,且2015年4月间已赔偿146
万余元给出租车公司,访视周的身心状况,曾提出25万元和解条件,但不被接受。本件属
破产债权,纵使未收到书面通知或是已知债权人,仍无权利必要。
林明升主张,事故涉犯业务过失致死及业务伤害等罪,已经检方不起诉处分,且经刑事庭
驳回交付审判声请确定,显见此事故上,并无疏失,也无违反公司法等情形。
法院认为,兴航已宣告破产,周主张的损害债权在破产前,属非别除权的破产债权,仅得
依破产程序行使对兴航主张的损害债权,本案属欠缺权利保护要件。
法院核阅检方侦查证据资料,认定飞机事故最直接发生原因为,机师廖建宗未依AFU制造
原厂规定执行故障排除,监控的刘也未发现异状,导致双边发动机失效,飞机失去动力失
速,两人违反注意义务肇事,与周的伤势具有相当因果关系。
GE235班机二号发动机AFU线路异常,但此AFU仅使用1624小时,符合动态测试标准,未达
静态测试或送回原厂更换标准。且调查结果显示,未有林明升事前发现AFU异常之证据;兴
航在事发2年前的董事会纪录中,也未讨论机师任用、升训等议题,因此难认林明升执行
公司业务时,有违法法令情形,与周所受损无因果关系。
周在2017年7月具状,把求偿的4百万元扩张至1480万余元(医药费14万余元、已出看护费
5万余元、未来20年看护费350万元逾元、劳动力减损近8百万元、精神慰抚金250万元余元
),扩张部分声请诉讼救助,诉讼救助已遭最高法院驳回再抗告确定。士林法院去年命令
周补缴扩张之诉第一审裁判费,但因未补缴,去年1月25日驳回扩张之诉。全案可上诉。
廖和刘是兴航ATR机队机师,2015年2月4日10点51分,驾驶GE235班机从台北松山机场起飞
,要飞往金门尚义机场,起飞3分钟内,二号发动机AFU线路异常,导致二号发动机动力无
法输出,螺旋检呈现顺桨状态。
廖应注意飞机单引擎熄火,应依AFU制造原厂规定,依序检查动力补偿、自动顺桨后,再
行关闭异常引擎的油门手杆及螺旋桨控制手杆;刘应着廖有无执行故障排除,竟疏于注意
,误关闭正常运作的一号发动机,导致班机双引擎动力无输出,失速下坠,旋擦撞到环东
大道护栏,在10点54分坠毁在南港、汐止交界、内沟溪抽水站附近的基隆河面上,致43名
机组人员及乘客死亡。廖、刘在同日死亡,2人以不起诉处分。
“飞机撞出租车!”复兴航空从松山飞金门的GE二三五班机,2015年2月5日起飞没多久以
左下右上的90度侧翻,坠毁于基隆河,有驾驶人的行车记录器拍到,失事班机的左机翼“
扫”到环东大道高架桥的皇冠大车队运将周锡东的出租车。照片/翻摄TVBS、记者王腾毅
摄影
这个如果是在破产前,确实应该会有赔偿的问题,只是金额的认定,但公司破产后确实很
难再要求航空公司作出额外的补偿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31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