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中心 / 综合报导 - 2019-07-11 18:17:08
长荣空姐罢工结束后,工会会员代表郭芷嫣在 LINE 扬言要“电爆”罢工落跑组员,还要
“加料”反罢工机长的餐点,长荣先将她调动为地勤停飞,今( 11 )日上午召开人评会
后决定将郭芷嫣开除。对此,律师林智群指出,长荣此举恐怕已经违反劳基法的解雇“最
后手段性原则”。
林智群指出:“长荣公司这个决定,可能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有没有违反工会法第 35
条不得秋后算帐规定?一个是有没有违反劳基法解雇最后手段性原则?”
林智群提到,工会法第 35 条规定公司不得对参与罢工员工为不利待遇,当然空姐自己
不写那些东西,公司自然没有把柄可以抓,只是公司解雇的时间点在罢工结束没多久,时
间上密接,劳资双方对峙气氛尚未消解,公司管理阶层有没有因为还在气头上,因为该员
工积极参与罢工,而过度放大解读该空姐在群组里面的干话?这是可以讨论的。
林智群说,长荣公司应该是以劳基法第 12 条第 1 项第 4 款,违反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
,情节重大为由解雇郭芷嫣,问题是公司对于员工,本有警告、记过、调职等手段可以处
置,解雇是资方最后手段,在解雇前应该给予员工改进的机会。而长荣公司除了空姐职务
外还有地勤人员等职缺,即使认为该空姐不适合继续担任空勤任务,仍可命其转地勤职务
,这也是可以有效防止其影响飞航安全之手段。
前几天事情爆发后长荣公司第一时间反应也是先将该空姐转为地勤,再进行调查,显示长
荣明确知道前开手段即可消除其声称在意的飞安风险,今( 11 )日长荣公司未经劝告或
要求改善,直接以解雇方式处理,恐怕已经违反解雇最后手段性。
林智群表示,解雇的效果是资遣费及预告工资都没有,该空姐能够做的救济方式有两种,
一个是“主张违法解雇”,请求确认双方雇用关系存在,要求返回公司职位,一个是“决
定不回公司了”,只向公司请求资遣费及预告工资。但他也说:长荣公司预算充分,律师
老早就准备好了,顺便可能向员工求偿商誉损失,所以对空姐而言“眼前的路并不好走,
毕竟她面对的是一个资本主义巨兽”。
▼林智群律师脸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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