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 10:00 说明会】
针对昨日劳资双方谈判破裂说明
第一点:不秋后算帐条款
6月28日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长荣分会代表与董事长林宝水碰面,双方针对八大诉求
调整方案与不秋后算帐达成共识,并约定经会员投票后签订团体协约,工会为此已经释出
极大善意,然而,昨日资方竟然未提供不秋后算帐的具体条文,在工会提出具体条文后,
又以授权不足无法同意,约定7月2日与工会再次协商。长荣航空已逼工会退让,却在签约
时坚持秋后算帐,不惜罔顾法律,不顾旅客权益,只为打压罢工,消灭工会的举动,工会
唯有继续罢工,并开始向会员收取三宝切结书,展现更强烈的意志与团结。
工会代表提供长荣航空针对不与秋后算帐五点内容如下:
参与罢工会员之权益需恢复至罢工前状态。
会员资格以及参与罢工有所疑义时,以工会认定为主。公司要同意开放GPM(group
meeting)工会宣传时间,每场30分钟。
公司不得对参与本次罢工之所有工会、工会会员、干部以及协助人员为法律追诉及求偿。
公司有经劳动部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认定构成不当劳动行为者,公司同意遵从裁决
结果,不再进行后续救济程序。
两造同意遵守团体协约法第23条之和平义务。
第二点:18名会员相关状况
针对外传,工会为保18名会员在罢工期间遭记旷职,而与资方陷入僵持。工会必须澄清:
工会主张,参与罢工会员之权益需恢复至罢工前状态,会员资格以及参与罢工有所疑义时
,以工会认定为主。目前遭记旷职18人均于下午四点停止劳务,合法性完全无虞。
另罢工期间遭记旷职惩处之会员总人数已经来到为25人。目前就工会所掌握之状况,其中
25位遭记旷职之会员,详细情形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6月20日执行航班之会员,自下午
四时后配合工会罢工活动,依照劳资争议处理法之规定,合法‘拒绝’提供劳务,却被长
荣航空公司污蔑为“擅离职守”而遭记旷职一日的处份,第二类行为6月20日执行地面训
练勤务,同样于下午四时后,当面告知主管表示必须去参与罢工行动,故于下午四时后前
往工会所指定的罢工集合点集结,第三类型为无特殊理由,长荣公司无特殊理由将某会员
6月22日原BR196之勤务改成旷职,而实际上该会员乃配合工会罢工指示,参加罢工活动。
据工会了解,仍有为数不少的会员遭恐吓,改记旷职,这显示18人旷职已非个案,长荣航
空正在有计划地增加记旷职的会员,制造恐惧,吓参与罢工的个别会员。
第三点切结书说明
空服员职业工会已与长荣公司达成初步共识进而进行团体协约签订会议,然而长荣公司却
不愿在秋后算账方案提出实质条文,空服员职业工会声明,与长荣公司之团体协约尚未签
订之前,此次的罢工行动将不会停止,会员将继续执行罢工直到团体协约签订,才会终止
本次罢工行动。
在此也呼吁全体罢工会员,请尽速前往罢工棚签署“同意三证护照、台胞证、公司识别证
继续交予工会保管之切结书”。
工会为了防止在团体协约签订期间,资方再度无预警祭出其他威胁恐吓手段或是不实新闻
影响工会运作,签立切结书是为了再次展现会员的团结,表以宣示立场并做协商代表后盾
之决心,让公司正视会员的决心,进行言而有信的协商。
第四点 0628 投票澄清
工会 6月28日 投票并不是决定“长荣罢工是否停止”而是针对“06/28长荣航空所提出的
方案”做民主表决。
选票上的标题为“请问你是否同意6月28日之协商方案?”选项的同意为表示于签订团体
协约后,将配合工会指示终止罢工;不同意即表示继续罢工及按照本会罢工守则第十一条
执行。
再次强调,此次投票并不是决定“是否停止罢工”而是针对“06/28长荣航空所提出的方
案”做民主表决。
第五点关于罢工权合法说明
劳动部政务次长刘士豪于6月29日表示,根据劳资争议处理法,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在6
月6日、7日投票完,已经得到合法罢工权,法律条文并没有明定罢工期限。
对于长荣罢工守则上提到的‘罢工期间每10天进行内部重大意向投票’,只是工会内部规
定。因此,若协商不成此次罢工仍为合法有效。
请会员不用担心,此刻开始是心理战,请各位会员以团结的坚定意志战到最后。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