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8-02-18 10:34:33机上录影 拍照 录拍到人脸
不管是其他空服/柜台人员 或其他顾客
都是没礼貌 的行为
尤其是预期照片可能要拿来写部落格
成就私利(经营部落格) 牺牲别人
相信不以自己为中心的人
会因为妨碍到别人而感到不好意思
重点来了
拍到是ㄧ回事
Po上网才是有法律上侵权的问题
基于此 我稍微看了一下楼下几篇
飞行/贵宾式分享文
就看到清晰的贵宾室柜台人员
日航的商务舱客人
国外某航的空服(还顺便评了长相)
原来
平常所谓有看有推的这些文章
有这么一部份(不是全部)所谓飞行部落客
游走在别人没提侵权的前提下
利用从业人员的脸
来增加自己部落格的可看性
看来 不见得是有看有推了
被说中的人
希望你能思考一下
想知道你说的侵权是民法侵权行为的哪一种?不礼貌和侵权分不清楚的话,应该感到不好意思
作者:
capik (capik)
2018-02-18 11:13:00侵权要当事人提告才受理,当事人没意见就没关系。
可连结反说"无明文规定肖像权之保护"~何况无营利之用
作者:
atriple (请逐项修改)
2018-02-18 12:33:00这显示每个人的社会历练不同,有人早早就了解;有人成年久了才知道。
作者:
doph (Mymarommatidae)
2018-02-18 13:18:00就是大多数人觉得去追究很麻烦
作者:
airflow (享受压力)
2018-02-18 14:46:00看到马赛克对部落主好感度马上加分,但一般没处理也习惯了
作者:
x22434231 (nosebiting)
2018-02-18 14:59:00正义魔人来发文了
作者:
airflow (享受压力)
2018-02-18 15:05:00补推~ 就当是曲高和寡吧!
作者:
ecpoem (CK101)
2018-02-18 15:22:00没标点符号看了好累
去东京的热门店家 会看到一个告示写“可以拍摄 但请不要拍到我们的店员及其他客人” 觉得有这种观念满好的
作者:
deens (okina)
2018-02-18 16:29:00我认同不礼貌,但这没有法律侵权的问题
作者:
coimbra (throwing bricks)
2018-02-18 17:18:00拍别人的脸真的有够不礼貌,爸妈是不是都没教过要尊重他人?要上网炫耀满足虚荣是你自己的事,别人还得变成你的背景来成就你
作者:
x22434231 (nosebiting)
2018-02-18 20:02:00我再嘘 到底要怎么不拍人呢? 不要再搞笑吵这个烂议题了
作者: SunChiJim (桑企大帅哥) 2018-02-18 23:28:00
好正义喔
作者:
churky (万法皆空 自由自在)
2018-02-19 00:38:00所以人脸要打马赛克,每次都花很多时间在后制马赛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