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星宇航空挖角民航局 适法性待解释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712200040-1.aspx
2017/12/20
(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20日电)前长荣航空董事长张国炜筹组星宇航空,法规中要求的
五大主管已到位,最近传出其中有挖角民航局人员,民航局坦承也听闻,但说适法性要等
星宇航空正式申请后,交相关单位认定。
交通部10月下旬预告修订“民用航空运输业管理规则”,改以能力及财力做为核准成立航
空公司的主要考量,规定新设立航空公司的业者,要提出新台币60亿元财力证明,并要有
航务、机务、飞安、机队、品管等五大飞安主管经营团队,同时至少要有3架飞机。
“民用航空运输业管理规则”公告期到12月25日,可望年底或明年初正式生效。
筹备中的星宇航空已由星宇投资公司开始招募人员,星宇航空筹备处公关长聂国维今天受
访证实,法规中规定的五大飞安主管已到位,法规正式生效后,将向民航局递件申请成立
星宇航空。
外传星宇航空筹备处在五大飞安主管部分,多数来自长荣航空,但也有向民航局挖角,一
名遭挖角者曾担任过民航局主任航务检查员,虽退休一年多,目前仍是民航局咨询委员。
对于外传星宇航空筹备处挖角民航局人员一事,聂国维没承认,也未否认,只说目前还不
是公开五大主管名单的时候。
民航局标准组长林俊良说,是有听到传闻星宇航空要找已退休检查员,但民航局检查员多
数是约聘,且星宇航空还未正式成立,是否适用公务员服务法有关利益回避的规定,不是
民航局能判定,等星宇航空递件申请后,再请相关单位解释。
公务员服务法规定“公务员于其离职后三年内,不得担任与其离职前五年内之职务直接相
关之营利事业董事、监察人、经理、执行业务之股东或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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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要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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