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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当时仍在营运的复兴航空一架澳门回台班机,原定降落桃园机场,但因侧风太强
,尝试2次都无法降落,最后只好改飞松山机场,等待桃园机场可降落时要返回,未料机
上民众因害怕拒绝,与机组员人发生僵持,最后还晕倒,民航局和移民署最后权宜同意让
旅客从松山下机后再飞回桃园。交通部也修法,放宽转降国内其他机场时,若短期内无法
回到原目的机场,则可斟酌情况让旅客从转降机场下机和入境。
去年10月,受海马台风影响,复兴航空一架从澳门飞回台湾的班机原定傍晚5时许降落桃
园机场,因侧风太强、尝试二次都无法降落,只好改飞松山机场降落。待桃园机场可降落
,该航班欲重飞回桃园时,机上惊魂未定的旅客打死都不肯,在机舱内与机组人员僵持不
下并大声争吵,最后还有旅客昏倒紧急送医。虽最后在民航局和移民署同意下,旅客在松
山机场下机入境,班机仍得依申请航线规定飞回目的地桃园机场降落。
交通部昨公告修正“民用航空乘客与航空器运送人运送纠纷调处办法”,规定原订于我国
机场起降之航空器,因故转降于我国境内之其他机场时,如短期内无法飞往目的地机场且
转降之机场条件许可,运送人得视乘客需求,审酌实际情况协调机场相关单位同意后,安
排乘客由转降机场下机或入境,该规定即起上路。民航局表示,未来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
因素,飞机转降国内其他机场后且短时间内无法回到原本的降落机场时,航空公司可以视
乘客需求斟酌情况,经机场单位包括移民署同意后,则可让旅客在转降机场下机入境。(
李姿慧/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