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名称] 自由时报 [新闻日期] 2017.6.3
[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107402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有廿八年资历的美商达美航空张姓女空服员,
四度被查获未执行航班勤务,三年前一次飞机降落时,还在座椅上优闲看
以违反飞航安全且情节重大为由解雇。张女指控公司违法解雇,诉请复职,
并按月支付九万多元薪水,高等法院认定达美航空解雇有理,昨判张女败
诉。
张女自七十五年起担任西北航空空服员,西北航空与达美航空合并后,她
九十九年起改任职达美航空,但达美航空指称,张女状况不断,九十年、
九十八年受雇西北航空时,因故未执行勤务,遭公司发出警告函;受雇达
美航空后,又在一○二年、一○三年三月发生未执行航班勤务事件,公司
二度发出书面警告,告知“这是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明示若未改善,
不排除终止劳动契约。
达美航空指出,一○三年十二月,张女在飞行勤务降落关键时刻,竟然坐
在椅子上看报纸,飞机下降前,也未依规定查看走道有无掉落物品、未查
看乘客是否系好安全带等清舱检查,甚至旅客未全部下机,张女就早一步
离舱去买隐形眼镜药水,遭同机主管侧录为证。达美航空一○四年一月将
她解雇。
张女主张,纵使有违规情事,其情节并非重大,质疑公司解雇不合法,打
官司要求应给予复职,并按月支付她九万多元薪水。
高等法院采信达美航空主张,认定航机起降期间是最重要的关键时刻,必
须做好飞安工作,张女无法改善其“疏忽”的工作态度,欠缺担任空服员
对飞安认知及丧失确保飞安的基本态度,达美航空解雇有理,判张女败诉,
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