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2年金卡换“空中爱心医疗” 华航挨轰:廉

楼主: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7-05-30 00:26:51
这个从头到尾 看就像一场闹剧 说是炒新闻搏版面还比较接近
反正 很符合CI一罐风格 吵吵版面 上上新闻 之后云淡风轻船过水无痕
先说结论
本来不选CI的 不会为了这个去选
CI好感度降低 考虑CI的 会更考虑
实际上遇到这种问题 大多数航空公司和各地航空医疗集团是有签约的 大多啦
LCC我就不敢说 遇到乘客有问题 大多可以透过卫星电话联络
只是价格非常贵 除了卫星电话 咨询费通常一分钟台币几万起跳的
所以各航空公司 也大多有doctors on board的program
JL, NH, 我加入的LH的有 只是个家的福利 保障不同
#1.航空器 船舶上使用的法律 是预注册国家的法律
也就是CI BR就是使用鬼岛法律
鬼岛对医疗人员的规定 依医疗法 医事人员法一大堆条例 规范 基本来看就是
a. 医疗人员在其职业场所 才能执行医疗业务
医疗场所 当然指诊所 医院 但是 还有执业执照登记
每个医疗人员 都有执业执照 (和医师执照 护理师执照等等不同)
一个医疗人员 只限在单一医疗场所 例如我登记载医院A
然后今天下午刚好在医院A没事 跑来医院B帮别人看诊 查房...
除非你先报备跑流程 报给当地卫生局核可 (当然会抽你的薪资)
不然职业场合登记在A 你去B赚钱 违法
日本就没有这种规定 早上在东京 下午在北海道 没人管你
台湾的医疗走美系 美系也偏向规范在医疗场合才能处理 所以
路上看到有人车祸 你也只能送医院 你在现场处理 气切 插胸管引流
很可能是违法的 这和欧系不同
欧系的医疗体系是可以带简单的医疗设备 药物去前线现处理的
在机上执行"医疗业务"?? 是否符合职业场所? 恩 这个很有得吵
b. 全世界大多数国家 除了民事赔偿 几乎都把医疗行为排除在刑责刑法外
包含日本 美国 德国 英国 巴西 甚至部分台湾人最看不起的大陆
当然 民事赔偿还是有
你在医疗上的任何行为 都会冒着被刑法逼着跑的可能
当然 大多数台湾人主要是以刑法逼民法 逼你走向调解委员会
提出和解金 或民事赔偿 这才是他们最想要的
另外 刑法因为台湾法界普遍认为"资讯不对等"
需要由"医疗方"举证 证明自己没罪 而不是民众提出有反罪的证据
c. 好人法... 之前的玻璃娃娃事件 开始讨论好人法 结论是
"除了医疗人员外" 其他适用好人法
所以 当你今天在下班路上 执行 但是你是医疗人员
没那么简单使用这条法 会不会因为"下班时间"脱离医疗人员身分?
不知道
d. 有医疗人员 是否有用? 当医疗人员在家里 家人有状况需要医疗 怎么办?
当然送医院! 家里有氧气? 有抽痰机?有心电图?有各种急救药物?
机上即使医疗人员做出判断 是否有这种设备? 若无 责任该归属谁?
当然机上不可能 有不必要有如同急诊的设备
e. 医疗行为属于契约行为
而常见的医疗行为 契约双方为医疗单位 人员和病人
若由航空公司居中 双方为谁?
既然航空公司已有条件 对价关系让医疗人员负责 是否 航空公司就无责任?
契约转嫁给医疗人员和乘客双方?
还是属于航空公司和医疗人员?
若航空公司对医疗人员之处置有不满 疑虑 是否有提告的权力?
如遇到官司 CI的角色?
如果执行医疗行为 上述条件都合法合格 出事情 就是一条"业务过失伤害"
"业务过失致死"
反正 牵涉到法 就很复杂
鬼岛法律 社会风气本来就对医疗人员不友善
只有疯子或傻子会去签这种.....
当然 不只CI 只要国内公司 都一样........
※ 引述《taxuan ()》之铭言:
: [媒体名称] 自由时报
: [新闻日期] 106.05.16
: [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68875
: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医师杨斯培在脸书上PO出一张华航“空中爱心医疗”的广告,广告内容为邀请医师们在华航“登录”资料,以便于将来搭乘班机有突发状况时提供“爱心协助”,华航将以2年的金卡会员来回报医师们的“爱心”。
: 杨斯培PO文表示:“朋友圈中盛传这张华航的广告。这张金卡的代价就是:你出国还不能随心所欲的阖眼。因为你登录了,空姐都知道你因为登录而拿到这张金卡,我想她们保有随时叫醒你的权利。”并且指出:“内行的朋友告知,金卡上面还有晶钻卡跟翡翠卡。想廉用医师,用个好听不高级的金卡就呼呼喝喝啦”。他认为,“想提升航程的整体医疗水准,或许聘请正职医师才是长久之计”。
: 这则广告也让网友们痛批:“一个顺便的概念,用爱心道德绑架吗”、“很糟糕的广告啊,把医师当廉价手下使唤的感觉”、“华航金卡滥发到贵宾室挤的跟菜市场差不多”、“个资永久保存,金卡效期2年”、“好便宜的随行医疗费用,傻瓜才会签”、“这个卡让人上飞机就是在值无薪班”。
: 一名网友表示:“之前在FB看过一位医师前辈的经历,热心出手后因为有用药就被机组人员强迫留个人资料,还主动当登录在案的随机医师,若非大爱过人,就是脑袋坏了!”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7-05-30 00:38:00
行政颟顸到某种程度 "场所"可能还要写清楚飞机编号或班次
作者: ilovejesus (给他们机会吧!)   2017-05-30 00:47:00
推认真,台湾的医疗环境真的严峻啊
作者: zachmed (查)   2017-05-30 00:56:00
行政罚法第13条可以排除场所问题
楼主: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7-05-30 00:58:00
行政罚法vs.医疗法 哪个重呢?
作者: cityport (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7-05-30 01:05:00
在美国医疗人员见死不救不会有事,在鬼岛,准备坐牢吧
作者: steverson   2017-05-30 01:09:00
华航 完全不考虑的航空
作者: deathass265 (沛沛)   2017-05-30 02:01:00
专业推一个
作者: mactaya (gcoast)   2017-05-30 06:20:00
专业推推
作者: ndr (梦想的弹簧床)   2017-05-30 06:34:00
在美国医疗人员见死不救不会有事?c大查过确定五十州都是?
作者: bobwu (Chega de Saudade)   2017-05-30 09:35:00
认真推,台湾卫生行政相关法规规定很严格~某方面来说防弊为优先考量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7-05-30 09:45:00
b最好笑 通奸的都要去刑了 行医的没人鸟zzzz鬼岛蒸蚌
作者: iamstrapless (Sprache!Q)   2017-05-30 14:17:00
看了感觉对医疗人员真不友善
作者: babycry (.....)   2017-05-30 16:06:00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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