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isa9527: 公司为何不能解雇员工?一切依法给资遣的话 06/14 14:02
推 visa9527: 有按照劳基法给资遣费跑完所有流程的话 06/14 14:06
→ visa9527: 民间企业也一样,老板不爽用你就让你走,依法解雇 06/14 14:07
→ visa9527: 如果是工会法的话,那就没话说了,民间通常没工会 06/14 14:07
推 visa9527: 哪间公司改革不改员工的 06/14 15:23
今天中午冒着大雨、刚看完医生顶着感冒送一箱法国矿泉水过去打气支援,现场的
工作人员还是士气高昂,一位好心的女士还撑伞送我到车上。
回来看到这篇文章,看完一些推文言只能说台湾劳工打压自己人还真的不遗余力。
依据劳基法:
第12条(雇主无须预告即得终止劳动契约之情形)
劳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一、于订立劳动契约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雇主误信而有受损害之虞者。
二、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劳工,实施暴行或有
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四、违反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五、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雇
主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损害者。
六、无正当理由继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内旷工达六日者。
雇主依前项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规定终止契约者,应自知悉其情
形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之。
现在大家觉得要解雇人这么容易是因为很少有人去追究其背后行为是否遵守法律,
以华航解雇工会成员的举动:
2016-06-14 苹果日报(节录)http://goo.gl/kpblYy
华航修护工厂企业工会两名干部遭纪律委员会决议解聘,另一人遭记大过以上处分。
要不要来看看是符合劳动基准法第十二条哪一款?老实说我相信华航修护工厂企业
根本就是提不出来!今天罢工人员提出实证与亲身经历,公司形象的损害根本就是
公司自己搞出来的。今天并非依法给满资遣费就是合法资遣,必须还要考虑与求证
资遣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所定义的范围内。台湾很多公司敢这样做是因为政府相关
机构的出力不足以及法院判定耗时过长,很多劳工以机会成本概念不愿意花时间处
理进而选择放弃,无形间也是助长了公司决定使用这个方式来处理这类事情。
先行者一定是充满困难与艰辛,但是身为劳工基层大家应该是要团结去取得更好的
工作环境!要考虑一件事情:
很多人会觉得空服员只是在做服务生的工作而已,但是那只是在‘一切平安’的情
形下给人的错觉,很多前置准备工作必须要提早到开会一起讨论、了解与准备,而
不是一句‘不爽不要做’就可以带过去的。劳工本身要团结,各行各业均有自己的
辛劳之处,如何让劳工环境更好,是要靠大家一起团结努力的,而不是在网络上说
说风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