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ppwu (肩膀酸痛 ..)
2016-03-13 07:41:001. 我从头到尾讲的都是未过半, 哪只眼睛看到张家不是大股东2. 时间未到未给付负持有不是你自创的要嘛是什么 ? 还改文3. 从来没听说共同基金执行股东权利需要参商持有人, 劳退执行股东权利时, 和退休离职人员的关系是什么 ?4. 对, 本来过 10% 就是大股东, 啊我是在哪篇问说他们不是大股东需要你这样扣帽子下来 ?5. 硅品案你到底有没有看过新闻 ? 除了那个落选立委杨杨琼璎在选前凹劳动基金运用局要用劳工权益考量外, 运用局的立场一直都是维护新旧制劳退基金"利益"为主6. 如果你认为这种未通知所有股东直接开会换董座稀松平常那我建议你可以取鼓吹把公司法204条废掉当然公司法204条只限制董事, 但七日前的精神对于上市公司持股股东的立法精神是什么 ?7. 你先把劳退局的股东身分去除, 再来戴每间上市公司人事劳动局都出来表态一下的帽子 ? 张冠李戴到这种程度 ?还是你认为名为法人改派董事/董事长换人实为高阶管里结构大洗牌这种事根本不影响股东权 ?台湾行政就是对家族企业大股东超优越, 法令不遵守行政也不会有意见也有人会挺, 所以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18条6款订了跟空气没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