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R: [分享] 好美的精油炼 一文

楼主: Voglia (雨日)   2016-12-19 19:04:40
各位板友们大家好,抱歉因为最近工作繁忙一直没有时间处理版务,
之前接到针对 keiiy49 R: [分享] 好美的精油炼 dearest Grace 一文之检举,
判定与处理如下。
1. 版规第八大项
[分享]
8.1 分享文仅供使用者与版友交换经验使用,
厂商、店家、工作室主人欲提供与自身事业有关之商品与服务资讯
请用情报文,与自身事业无关则可使用(比如AA芳疗师分享BB
芳疗产品之体验)
欲发表自身职场甘苦体验请用心得文。
2 除情报文外,不得于文中提供金额与交易途径,亦不得提供交易连结。
由发文者keiiy49所提供的图片中盖上的FB卖家名 @keiiy49 同 ptt ID 这点,
判定keiiy49 具店家身分,故已违反版规 8.2。
2. 版规第九大项
[心得]
9.1 心得文供所有人发表心得使用,唯不得提供广告宣传讯息。
3 店家工作人员或从业者请务必避嫌,请勿参与版面上关于自家商品或
服务之讨论。
同上,因 keiiy49 为卖家,故违反版规 9.3。
3. 建议处理方式
keiiy49在版面上看见询问物品正好为自己卖场所经营的项目之一,出于善意
提供相关资讯与代购资讯,却因此违反版规。
日后若有类似情事,建议各位卖家/从业人员,
(1) 私讯给在版面上询问购买处的使用者关于自己提供的相关服务。
本版禁止公开征求站内信,但并未禁止版友主动寄站内信给版友。
(2) 另发一篇文章广告自己提供的相关服务。广告文适用情报规范。
本版版面禁止交易行为,但并未禁止提供情报。
4. 如有相关问题,例如不明白什么情况怎么回文会不会违反版规,而且即便
阅读过版规后也还是不确定,可在此留言询问,或来信询问。
请尽量不要一句“如有违反版规请版主删除”,发文前或回文前阅读版规
是基本,版主要删除文章需要引用版规注明后才能删除,以示公正,所以
文章加了这句话没有任何意义,如果真的担心违反版规请先阅读版规,如
果真的担心违反版规请先来信询问如此发文是否妥适。
5. 结论
受检举人 keiiy49 违反版规8.2、9.3,删文处理并警告一次。
如有异议直接回复此文或来信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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