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个来谈的先生,他基本上开的是一人公司,自己在家工作,平常与国内外
客户线上网络沟通。
他现在买了一个新的地方是G2一般事务所(台北市),他公司的确登记在那,
他也真的就要在那办公,但基本上那就是他的家,格局要做成也是一般家庭的格局
(自己一个人住)。
他不在乎商用水电费率税率比较高什么的,因为公司登记在这他也要维持G2类组使用,
但是G2一般事务所拿来住是没问题的吗?
也可以直接写卧室、客厅、厨房、餐厅这样送室装审查吗?
查了法规好像也没相关禁止的规定,请问大家是否有碰过这样的情形?
感激不尽<(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