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计画道路与基地

楼主: nsay (心乱不已。停留着)   2017-09-01 15:36:31
※ 引述《jf6203 (辉)》之铭言:
:

: 红色为现有计画道路,蓝色为基地
: 如图红蓝交叠部分,为基地上的计画道路
: 现有排水沟做在这块基地内,欲申请自费排水沟迁移到蓝色基地外
: 但是市府说这条路为”有偿拨用”,若要申请管路迁移
: 要把这块6米道路买下来,再申请自费迁移
: 问题是:
: 若把这块6米计画道路买下来,
: 可否一起算在基地的法定空地,提供其容积率?
: 谢谢版友
===
→ jf6203 :
09/01 08:18
→ jf6203 : 抱歉可能没表达清楚,蓝色斜线都是地主的建地09/01 08:18
→ jf6203 : 绿色部分是现有排水沟,红蓝交叠部分会退缩进来不盖09/01 08:19
→ jf6203 : 主要诉求是:要把339地号的绿色部分移到红色计画道09/01 08:20
→ jf6203 : 路上,该区块为有偿拨用09/01 08:20
===
推 jf6203 :
09/01 10:59
→ jf6203 :
09/01 11:00
→ jf6203 :
09/01 11:00
→ jf6203 : 建筑线已出来如上,照理说有建筑指示线就一定是计画09/01 11:01
→ jf6203 : 道路对吧
===
推 jf6203 : 因为此巷道所有人为新北市政府,他说要迁移要买整 09/01 13:55
→ jf6203 : 块地才能,那买这条路后全部都能算入容积率吗?09/01 13:55
→ jf6203 : 谢谢n大c大回答09/01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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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从行政角度来帮你解套看看
问题1:现有巷道 是依指定记录再指定,还是有重新会勘过?
问题2:339土地的所有权人是谁?
问题3:水沟盖上的注记是哪个单位,以及开辟日期(水沟盖一般都会有)
先说明一下,法理上名词我不太会使用,不过我向来都是使用自己的理解方式去说明
针对上面的部分,首先你要知道 "现有巷道" 这种东西 只有公益性质跟管理权
新北市政府 他基本上只拥有水沟、柏油路的财产权,以及道路的管理权
他未必拥有这条巷道上所有土地的所有权
因为他不会花钱去征收,也没必要征收,法令上及法院判例上也都不需要
除非土地本来就是他的
而且他曾经有把土地"租"给某块地使用,但如果是这样,那他就不该是现有巷道!
以前很多道路都是协调出来的,真的要认真查查,现有巷道也有可能是个屁阿...
如果,339地号的所有权人是你的地主
1、你可以主张:339地号现况已经被开辟道路至339边缘,要求重新指定现有巷道范围,
因为该土地被国家水沟给拓宽了,应具备公用地役关系
2、你可以主张:新北市政府的水沟占用民地,走民事诉讼要求拆除该段水沟
以上方式可以二选一处理,当然1是最好的
如果,339地号的所有权人是中华民国或新北市政府
你可以直接去办公有畸零地合并了阿,如果是私人地,就是自己去买该笔土地噜
以上方案是因为我碰过几个案子
1、现有巷道认错的案例
6X年还5X年的私设通路,叫做现有通路,有承办会把他当成现有巷道直接认定
我就是在高雄碰到重新认定时认不出来(已被占用),
调阅原案才发现其实承办认错
新北市政府已数据建档,建议好好去查询该现有巷道认定缘由
这样你的主张才会更有利
2、占用的案例
我有个业主,他的土地被铺了一条路进去,10年多来供邻地住宅的后门进出
原本以为水沟纯粹是邻地的,还有一堆违建
结果,原来是公所顺手帮那排住宅的后门舖过去,占用他的土地
因为这业主是想要自己盖房子,想要把土地拿回来
才从建筑的角度查阅相关资讯,协助这个业主再打民事纠纷诉讼,
公所人员还叫他去废道,因为承办在拐他去承认他的土地已经是现有巷道
但从来没定过的土地,国家无权占用....
以上你参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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