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味丹少东贩毒 羁满8年将获释

楼主: aaa79112000 (文鬼)   2012-05-02 22:30:18
(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2日电)味丹少东杨世铭走私30公斤海洛因案,更二审至更七审都判无期徒刑,台南高分院更八审今天维持更七审判决无期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50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不过,杨世铭被羁押将满8年,因刑事妥速审判法第五条今年5月19日生效施行,若是全案无法在这天之前判决确定,杨世铭将被释放;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表示,承审法院将依法处理;杨世铭若被释放,将是台南高分院首名适用速审法的在押被告。
高职学历的杨世铭,染上吸毒恶习,民国92年12月和老挝毒贩“山老大”协议购买海洛因砖,杨世铭先是透过在越南认识的侯国柱(判无期徒刑,羁押在台南看守所),介绍认识王庆财(判刑13年,羁押台南看守所)后,再决定以进口越南鱼货夹藏毒品方式入境。
杨世铭及侯国柱2人在老挝购买海洛因砖100块,净重30公斤200多公克,民国93年1月9日夹藏在鱼货中,以渔船运载至高雄市前镇新港码头时,被云林地检署破获。
云林地检署侦结后起诉求处死刑,但云林地方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检方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及更一审改判死刑,但更二审以毒品未售出杨世铭就被捕,对社会尚未造成重大损害,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诉讼期间,杨世铭在台南看守所吃斋唸佛、勤写心经,更三审至更七审也都被判处无期徒刑。
速审法第五条规定,审判中的羁押期间,累计不得超过8年;羁押期满仍未判决确定,视为撤销羁押,法院应将被告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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