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恶劣理发员,中坜区民权路142号,米乐

楼主: yokofinshe (jxisker)   2020-08-15 21:51:18
一、店名:米乐快剪 男女剪发100 剪发+冲洗

二、地点:桃园市中坜区民权路142号
三、时间:2020/8/15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请简明扼要填写〕五、事实经过:
我不知道贵店的4.8星是如何“建立”出来的
但此次消费的受害经验我认为有义务公布一下贵店理发员的恶劣行径和优异的犯后态度。
消费发生在8/15 中午12:30到13:00许
里面共两间店员,我观察他们似乎有分配惯用理发座位,且均不知其姓名,我就以特征和
座位来描述,年龄稍长靠近门边座位的理发员,我给他服务过一次,待人接物和技术上没
问题,而今日的主事者身形矮小有绑发年纪稍轻,座落屋内座位的那位(虽然看起来也没
多年轻)令人发指,在理亏的执行上令人不敢恭维
两个剪发诉求:
1.请将耳上靠近太阳穴位置用电剪把发量推平
2.明确告知店员可剪的范围,与不可剪的范围
完毕
如图所示,我手指著太阳穴,以此为分界线,再三明确的告知,推平时剪我所指那条线以
下部位就好,以上千万不要再剪到,于事前、事中、事后、至少讲了三次,非我无故唠叨
,而是发现在电剪的过程中,真的很纳闷她的脑回路是否存有不为人知的障碍,或是手眼
等器官发生何种病变,一直不断蠢蠢欲动的将电剪往上飘移,导致我不得不再次开口维护
自身权益。
https://i.imgur.com/ghdhzpk.jpg
关于“再”,因年纪稍长的那位先前受他服务过一次,虽也犯了同样疏失,但本人皆毫无
责备她半分,因为我反思,虽然我有明确商讨只修剪手指位置以下,可能因为并没有强烈
禁止她往上修,让她自由裁量空间过于宽松,与人之间应有的宽恕我认为我已做足。
上次被误剪的部分亦害我留了非常久,至今仍不足原本的长度而错失烫发的机会,第二次

不同人,但明示和禁止的部分我非但明确说明三次外加手指笔画,毫无模糊空间,没有任
何不确定概念,但没想到,贵店又害我需要再度重新蓄发
犯后态度:
Q:你需不需要看一下我手指的位置与你剪的位置
A:(第一次说) 没有剪到、(第二次说)差不多啊!
Q:该剪与不该剪的位置都告诉你至少三次,不该剪的位置是我要留长的地方
A:你要留发你要提前说阿!
Q:这逻辑很可笑,我也没有提前说我头顶要留长,妳怎不剃到头顶上去呢?
A:那不然你现在要怎么样?
A2:一百块还你,别再来我店里了
剪发过程中,妳跟年长女同事为了一台吸尘器应一句顶一句的环扣嘴脸看了蛮令人反胃的
,虽然店员吵架不甘客人屁事,但消费者应该享有安静和谐的消费环境吧?这个义务你应
当尊重
至于我要怎么样?那就告诉妳吧,顾客既已明确告知消费契约内容,技术性难易性均显薄
弱妳属明知故犯无疑,故意成分显著,即便妳不是277普通伤害罪,也是284过失伤害罪,
再即便我抽中恐龙检座让妳这两条均PASS,你也躲不过民事184,妳吵架与事后推卸责任
非常游刃有余且熟练的态度,看起来不像是第一次的样子,妳该不会认为只要退还一百元
,任何侵害都能不受追究吧?如果是的话那真的很需要让妳学一次经验
明年本人报考警特,谢谢妳给予我实战经验的庭务机会
这张照片IPHONE有内建存盘时间,拍摄于8/15 PM1354
也希望您店内的监视器别只缺乏当天的画面
那你在检座面前自由心证的分数可能被扣至于零☺
这篇文我也会公布到PTT黑店版,然以上有不实之指控,欢迎迫切提告,别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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