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家父已经毕业快一年了 这个问题在我心里依旧是个结
事情是这样的 在第二次化疗后 开始吃东西完全没又味道
每天吃的东西越来越少 到最后连安素等营养品都喝不太下去
由于家父坚决不插鼻胃管 我也是想了很多 后来也尊重这个决定
可能是营养不良的关系 有一天睡着后就一直没醒来 就好像是没有意识的昏睡
我当下就有一个想法 就这样让爸爸自然的在家离开吧.....
但我真的不知道我是不是该这么做 在亲戚的讨论下 还是决定送医
送医后 意识恢复了 但一个礼拜后就走了
这一个礼拜 每天都喘的很痛苦 这期间爸爸有多次问我为什么要让他醒来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责怪我 但他走后 我依旧很在意我当下是不是做了错误的决定
我常常梦到 他跟我抱怨这件事情.....
从发现到结束短短的六个月 一开始还乐观的觉得还能活一阵子
但随着化疗的副作用 生活品质逐渐被剥夺
开始觉得 如果是完全没有生活品质的日子 活着干嘛呢?
到最后我只希望爸爸赶快解脱 结束躺在床上被折磨的日子....
所以想请问 如果我当初 就故意不送医 让家父在家自然死亡
会有法律上的问题吗? 各位板友会想这样做吗?
真的觉得安乐死应该合法 特别是对于已经确定绝症的病人
在还没有开始痛苦前 保有尊严的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