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最近要服替代役
因为家母10年前曾罹甲状腺恶性肿瘤(需长期吃药且三个月抽血一次)
目前我有申请到重大伤病卡(续卡到107年,因102年好像有复发)
因此可以申请服家因替代役
但公所希望我们找医生开诊断证明
如果是第三期以上 就能服补充兵
想问问大家
因为我妈近两三年也没有复发迹象
虽然要一辈子吃药加定期抽检
但现在状况良好
这样的情况 还能请医生开诊断证明吗?医生通常还会诊断证明吗?
爬文后有版友的经验是 “复原状况良好”所以医生就不会开证明了!
主要是因为我家离治疗医院太远
如果这样的状况“很显然”无法开的话
就不想多跑一趟了
谢谢大家
祝福大家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