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关于保证残值的问题

楼主: canomvp24 (scorpiholic)   2018-04-14 21:38:11
刚刚在念租赁会计有个地方让我卡住了@@
如果
MLP=各期租金+保证残值
LPR=各期租金+保证残值+未保证残值
MLP会小于等于LPR
唯一等于的地方只有未保证残值=0的时候
如果题目是租五年 每年租金300000 保证残值80000 假设机器交还那天预估值80000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
MLP=LPR=300000*5+80000=300000*5+80000+0
我不懂的地方是 保证残值不是出租人怕承租人乱搞机器怕拿回来变成废铁而订的
那为什么拿回来时预估值等于保证残值时 承租人还要多付80000?
还是我对于承租人最低租赁给付(MLP)的观念搞错了?
可以请各位帮我解惑吗QQ
作者: iaki771010 (败家女)   2018-04-14 21:56:00
你没有多付80000 帐上会剩LPP80000 跟LA对冲根本没有付钱
作者: wwwem (TMH.)   2018-04-14 22:20:00
用租赁资产还应付的意思
作者: porserlat ($口$)   2018-04-15 01:15:00
因为到时候市值低于你的保证残值,你要赔钱给人家,若没低于,他就会等于你本身租期到那天资产的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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