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补缴税额地方扣减,因为基本税额条例是所得税法之优先法,老师是这么说的所得税额基本条例施行细则第14条第三项,个人依本条例第四条第一项规定计算之差额得减除尚未抵缴之扣缴税额及可扣抵税额,计算其应自行缴纳之税额,于申报前自行缴纳。但依法不并计综合所得总额课税之所得之扣缴税额,不得减除。出自于张建昭老师的书,注解的地方,上课老师也是他 http://i.imgur.com/T5anayC.jpg
http://i.imgur.com/rZKt4bC.jpg你说的算是已扣缴尚未抵缴吗? 除了投资抵减,其他都要在需补差额里扣除,我没记错的话...你问的问题应该比较偏向但书的解释不客气 希望有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