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工作碰到一件棘手的事情
又无人可问 所以上来希望有高手可以解答
我目前待公营事业,才刚成立没多久,规模很小
预计明年公部门会有一批资产转入我们公司
但是那批资产已经使用一年
因为政府会计是不提列折旧的
所以公部门坚持要用"总额"入股本
但是我们的会计师认为那批资产已经没有原来的价值
这样股本会虚增 所以要提列该有的折旧
因为公营事业用商会法等 应该依据会计师的做法
以那批固定资产应有的"净额"入帐
但是那个公部门又是我们的主管机关
他们坚持就是要入股"总额"
中间差了很大的金额
这种情况有没有可以解的方法?
我有想过找第三方鉴价
不过因为那批固定资产都是机器设备
鉴出来的价格应该会更低
我认为应该是依那批现有的固定资产入帐才是最好的 也是比较合法的
但是卡跟公部门没有共识
这个有没有可以解决的方法?
真的很头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