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限缩境外会计师查帐 中国片面撕毁ECFA

楼主: puwo (最想忘的最难忘)   2014-06-27 12:00:38
仔细看了一下条文,真的有该媒体说的那么严重吗??
第五条只有说明要与当地前一百大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合作并约定
应由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查帐工作
的确是限缩没错
但是实际上台湾有大陆业务的事务所应该都有在当地设立分所/管顾公司
或是与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作的
所以实际上的影响层面我到觉得没有很大
可以参考一下KPMG的这个观点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514000131-260203
会计师事务所跨境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跨境执行审计业务行为,促进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
依法开展跨境业务合作,维护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的跨境执行审计业务,是指中国内地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包括拟上市,下同)审计业务的行为。境外
上市审计业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财务报表审计以及首次公开发行之后的定
期财务报表审计或审阅。注册地在境外、但经营实体在中国内地的企业的
境外上市审计业务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注册地在境外、但经营实体在中
国内地的企业的境外上市审计不属于临时执业范畴,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不
得通过临时执业方式对其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第三条 在境外监管机构注册、登记或经境外证券交易机构认可,获准为我国内地
企业境外上市提供审计服务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执
业准则执行相关审计业务,并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第四条 经财政部、证监会审核推荐,并获香港特区有关方面认可,获准从事 H股
企业审计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执行相关审
计业务,并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第五条 根据境外上市地监管机构规定,中国内地企业在境外上市确需委托境外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该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中国内地具有证券资格或
者上一年度行业综合评价排名前 100名(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排
名结果为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合作,明确约定审计报告由该境外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责任由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该项审计报告在
中国内地不具有法律效力。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国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前款所规定的业务合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中国内地
和境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第六条 符合本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会计
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报备上一年度
执行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开展情况,有关具体要求按照财政部对年
度报备工作的规定执行。逾期不报备或报备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由所
在地省级财政部门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改正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第七条 不符合本暂行规定第三条至第五条要求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从事中国
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违反规定的,由其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予
以通报,责令暂停执行相关业务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第八条 符合本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审计报告日
后45日内向财政部书面报告与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合作的情况
,具体格式见附表。逾期不报告或报告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由财政部
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改正并转送其所在国家(地区)监管机构处理。
第九条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暂行规定擅自入境执行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
计业务的,其执业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获取的业务资料不具有法律效力,
并由财政部予以通报,责令停止执行相关业务并转送其所在国家(地区)
监管机构处理。
第十条 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该企业和受其委托执行审计业务及通过业务合作
参与审计业务的中国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国家保密局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
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9号)做好保密
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自2014年 月 日起施行。
   财政部
   2014年 月 日
作者: le230 (ㄚ居)   2014-06-28 08:59:00
一堆人看到标题就高潮了
作者: sweet79731   2014-06-28 11:49:00
第五条->境外事务所出具报告并承担责任并没有看到"由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查帐工作"看起来比较像 委托当地前100名事务所进行审计由委托该次审计的境外事务所负成败所谓成败 指境外事务所对规范自身的主管单位负责中国境内会计师参考该审计造成的失败 也许也会产生名誉上不好的影响产生"对委托审计的境外会计师"产生名誉不好的影响http://tinyurl.com/plh7hgb 港CPA协会主席的话可参考不知道这样叙述 有没有资格像1F说的看到标题就高潮
作者: stare7500 (Brand)   2014-06-28 14:12:00
台湾省是境内啊
作者: le230 (ㄚ居)   2014-06-28 21:27:00
谢谢s大的补充!! 我是觉得"业务合作"这个词仍未定义是楼主所言或是s大所言,单以此意见函言中国毁约太过耸动
作者: matsui725 (猪老大)   2014-07-01 23:53:00
到过大陆查帐才知道他们的四大也没比较有保证大陆的帐只有一个惨字=.=以上是根据自己跟其他人去大陆查帐的经验没道理钱给别人赚,风险自己承担我们有客户大陆厂区一夜之间被大陆公安占领收回片面毁约并不耸动也不奇怪 在匪区是很正常的
作者: sweet79731   2014-07-03 19:54:00
台湾省...原来你的台湾证书通用对岸了 真先进想必进出都不用临时审计证吧 失敬失敬matsui 来猜猜审计公报多久后会规范跨境业务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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