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采重估价模式的固定资产是否该设累计减损

楼主: puding0713 (eaten)   2014-06-11 10:52:28
如题,这个问题困扰许久,
若没有设累计减损,则发生减损时按消除成本法处理,
若有设累计减损,则不依消除成本法,依照类似成本模式的减损处理方式.
另外想再请教一个问题,
若减损回转时,采重估价模式者是否有回转上限?
若有,则仅能回转到原帐面价值,
若无,则能回转到公允价值,
而原帐面价值至公允价值的部分则为其他综合损益-资产重估增值.
感谢解答!
作者: iris22214 (冻毙a北极熊)   2014-06-13 21:13:00
考试上的做法应该都会设累计减损,并且回转会有上限上限就是未认列减损及重估价的原始帐面价值,超过上限部分(原始帐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列入其他综合损益-重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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