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对PhD板主annechu再审之诉判决

楼主: Jasy (傑西)   2014-08-30 19:24:58
【主文】
再审之诉驳回。
【理由】
一、PhD板板主有看板文章管理裁量权,对其删除文章之必要性,非组务所能介入判断。
二、至于板主之文章既已发表在看板上超过一年,甚至逾法定之申诉期限,组长亦已于前
开判决作出适当之处理措施,并无任何立即删除文章之必要,申诉人主张删除文章乃
至辞去板主,实属无据。
三、退步言之,再审之诉亦未提出新事证,或前开判决适用法规显有错误或矛盾之处。
故本件再审为无理由,应予驳回。
国家研究院科学学术研究院 组长 J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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