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申诉Military板之判决

楼主: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2-24 14:58:08
1. 申诉人 ID:notepad67
2. 申诉看板及板主ID:Military/RURILIN
3. 事实及原因
(请包含事件相关文章, 未提出案发原文资料者, 申诉将不予受理)
原文
│ 文章代码(AID): #1QXvZoY4 (Military) [ptt.cc] Re: [新闻] 独家】飞指部前指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518835954.A.884.html │
判决
●14690 ! 2/23 RURILIN R: [新闻] 独家】飞指部前指挥官疑遭中共吸收
│ 文章代码(AID): #1QZp4oWq (Military) [ptt.cc] Re: [新闻] 独家】飞指部前指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519333682.A.834.html │
4. 申诉内容: (请说明申诉理由及声明)
判决理由为:
推文与讨论串过长我删除,这篇文踩政治线的部分我可以不严格追究,但老是给人做
忠诚考核的部分也不能接受.已经多次警告过别给板友扣帽子,看法不一样的就一定是护
航?
但综观本人原文
: → darksnow : 果然又一个无限扩张,接受招待与送礼,是收多少才叫 02/17
: → darksnow : 犯罪? 你给的新闻正好是有现金的对价交换,如果有 02/17
: → darksnow : 那早就炸了还等什么? 02/17
: 啧啧,是谁无限护航?
: 板检都说了,多年多次,从礼物到旅游
: 而且是对岸情治单位招待
: 你当到一个上校、将军,自己出国没钱?自己买机票没钱?
: 人家给你好处就收?
该将军多次收受中共好处,有地检署新闻稿佐证该员多次收中共好处
http://www.qtc.moj.gov.tw/ct.asp?xItem=502785&ctNode=44953&mp=207
发稿日期:107年2月14日
发稿人:徐弘儒主任检察官
本署侦办马防部少将副指挥官谢○康违反国家安全法案件说明
但darksnow多次推文用不同理由替该将军护航,
→ darksnow : 不然用2009年普吉岛旅游接触对岸情报人员一句就判死 02/17 16:52
→ darksnow : 既然你晓得现在资讯外泄容易,那反情单位不就更屎? 02/17 16:53
→ darksnow : 这就是没定罪成功时最挫塞的下场,监控又无法无据 02/17 16:54
→ darksnow : 法治与道德间有很多模糊地带可以处理,动辄法办 02/17 16:55
→ darksnow : 辛澎生、杨昀庭两人都是本国籍,他们接受对岸指示 02/17 16:56
→ darksnow : 不等于谢嘉康知情他们的指示 02/17 16:56
→ darksnow : 总政治部隐身在幕后,如果有成功接触,早就定罪 02/17 17:22
明明就是有接触,但没有他发展组织的事实,所以不起诉
因为接触中共官员没罪
→ darksnow : 谢家人在上海世博接触到谁? 如果查的到那还判共谋 02/17 17:23
→ darksnow : 所以辛澎生被起诉,谢嘉康不起诉,差别就在这 02/17 17:23
→ darksnow : 因为检调没找到辛成功让哪个中共官员接触到谢嘉康 02/17 17:24
===
该员不停用没有直接接触,新闻没有对岸人员名字等为该将军护航
直到本人直接引用地检署资料后,该员才无法再为该将军说话
这件事性是真实可信,该员无视证据替收贿判将说话
不是护航行为?
为道德有问题的人说话,难道不可接受公评?
板主引用板规六
被警告者之态度与反应不佳者、在文章内文与推文或签名档
与版友陷入不当争吵者、滥用本版嘘文功能者,皆视为恶意闹版。
初犯者水桶一周,再犯者水桶10年。
如果如此,那为共谍说话是否也与我不当争吵,是否应水桶。
另将军是公众人物,我指责之事实明确,且由国家机关(地检署)新闻稿为证
所说无人身攻字眼,所指无虚假不实之事
为何判为闹板?
烦请小组长裁决
5. 其他:(若有其他资料, 请补充说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