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板板规 (2017.8.31)

楼主: Jasy (傑西)   2017-08-31 01:11:59
科学学术研究院组务看板规范
1.本看板为国家研究院科学学术研究院组务板,非属本组事务请不要来此发文。
非本组之申请、申诉、检举等,均不予受理,并得删除。
2.[申请]类文章不得回文,[公告]、[判决]类文章非组长不得发表或回文。
本板文章除引作申诉检举之证据外,未经作者及组务板板主许可禁止转载至他板,违者
处两月以下水桶。
3.[申诉]、[答辩]类文章请务必依本组规定提出。
非当事人及板主不得发表或回应此类文章,无权发表文章将予删除,
无权推、发文经劝阻不听者得处两月以下水桶并得退文。
4.组务宣布判决后,若有不服请于群组组务板依规定提出上诉。
对本组判决异议之文章一律删除,再犯则处退文并得两月以下水桶处分,请留意。
5.[问题]类文章为对组务问题发问使用。
[建议]类文章欢迎针对组务提出任何需要改进的建议。
[政见]类文章专供本组组长或板主候选人、实习板主应征人发表政见。
[检举]类文章,供板友检举板主怠工旷职及其他不当看板管理行为,
请依本组规定进行检举。
6.发表人身攻击、不雅文字、不满20字、类别错误等不当文章,本板得直接删除并处水桶。
申诉、检举文章内容得在陈述申诉及检举事项之必要范围内,针对个人行为之客观事实
进行描述与讨论,其他文章则不讨论个人行为。文章中均禁止人身攻击,意图人身攻击
将从严认定。
构成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中之“看板违规行为”者,组务板板主得视情
节裁处六月以下水桶、退文等并公告。
若违规情节轻微者,得先予警告,警告后仍再违规者依前项规定处罚。
7.违反本规定者请检举人于看板检举,不服处分者得寄站内信向组务板板主沟通,再不服
得至 AboutBoards 板提出申诉。
组长兼本板板主 Jasy/anne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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