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 检举中医板板主ellisnieh违反法规又滥权

楼主: ellisnieh (落魄书生)   2016-01-19 00:22:03
因争端原文已删除,仅节录必要段落就申诉内容进行答辩,如小组长认为尚有不
明晰之处,再补充原文全文并行答辩。
: 一、
: 点出违反法律若就是恶意的话 那法律系的老师教授怎么办
: 该版主乱断章取义 捏造成恶意嘲讽 这种简直是在造谣 甚至根本构成刑法妨害名誉罪
: (这以该版版规也算人身攻击吧)
兹节录已删除之 #1MZG6znr (ChineseMed) 之推文如下: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41.60.135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hineseMed/M.1452081597.A.C75.html
→ changatcmu: 方中有些活血化瘀行气的药 还是谨慎点比较好 01/06 20:43
推 viable: 一楼是好人 01/06 21:10
推 ks22523: 我傻了 没有经方 沉香是用来烧的 01/06 21:27
推 dogulow: 这是一般药房拿来当生男方的药材,应无大碍才是 01/06 22:30
→ viable: 结果一楼是坏人 01/07 00:53
→ changatcmu: 产前调理跟养胎是两回事 另外某楼有病就该吃药 01/07 08:04
推 viable: 楼上你没自介过违反版规 更违反医师法 你欠告啊! 01/07 10:13
→ viable: 真是连法律都没放在眼里的恶人 01/07 10:14
→ changatcmu: 没提供医疗建议是要违反三小医事法 有意见就去告 不过 01/07 10:59
→ changatcmu: 我猜你只会打嘴砲 01/07 10:59
推 viable: 叫人什么“吃药”的不是医疗建议那你说是什么啊 01/07 11:13
仅“吃药”二字并非言明药名、剂量及用法,绝难称为处方,故认定 changatcmu
于此无诊断、处方或医疗建议之事实,诚难称其违反医师法。而 viable 之言或
许出于其对医师法之误解,总之绝非其所谓“点出违反法律”之行为。
: 二、
: 且还完全无视其它人的恶意在先 板主这样忽视我的检举 完全失去公允 根本就是烂权
: 版规写的清清楚楚 长期以来只办他想办的 还把讲法规的人说叫做恶意嘲讽
: 根本就是在乱讲乱判 且对沟通信件一字也不与回应
: 足见其为有意偏颇徇私亦足见其蓄意之恶意 彻底渎职
: 不仅是在营造罪犯犯罪的温床 且他自身也在犯罪
: 连在他判决文底下也有争议
: 支持该版主的id除了把原情况乱讲的 (而且版主还把原文删掉)
: 就是之前我个人告诉过该id他对他人的言论要注意犯法的(刑法公然侮辱)id
其未言具因由即点名楼层称其“坏人”,即非故意,亦为初点火种之人。加之其
于本版数度主动针对学院中医挑起纷争,若要称他人“恶意在先”,本人绝难同
意。
况其于本版曾三度被桶,皆为不同版主所判,足见其素行可议,并非本人独断。
且若非此已为第四度因恶言遭桶,故裁量予永桶处分,以维风气。
至于原文删除一事,本人至今日需节录推文方才知晓,欲知何人所删恐需求助于
系统部?否则若全文照录,不断滋生事端者为何应当更加明朗。
                            ψ ellisnieh
                              20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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