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Military板主污蔑

楼主: Jasy (傑西)   2013-12-02 21:15:06
※本案应适用检举办法,为简化程序,转依检举程序受理。
板主进行答辩得自由提供证据,往后将提醒板主节录推文时稍加留意。组长认为,
申诉人必要时得补充说明,组长亦得依职权调查,板主并无伪变造证据不予惩处。至于
推文内容是否属闹板,因板主处罚程序已不符本组规范,故均非所问。在此仍建议申诉
人对其他使用者疑似违规之行为,应依板主要求之程序或方式提出检举。
另组务判决文为个案申诉,本人认不宜转录至看板,故恕难准许请求。
组长 J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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